克、馬克·吐溫、傑克·倫敦等文學巨擘的小說,她讀過不知多少遍,其中一些經典段落她熟悉得甚至到了幾乎可以背誦的程度。就是在她家裡,他第一次與她一起一字一句地讀完了伏尼契的《牛虻》。主人公悲涼的故事感動得他倆淚水漣漣。他問她:“如果我像亞瑟一樣,因為你的一記耳光而遠走天涯,你會怎樣?”她紅著眼睛說:“我會傷心而死。”於是,他吻了她,第一次親吻了她。
他倆的關係是純潔的,僅限於擁抱接吻。他們一致相信,精神上的愛要比肉體上的愛寶貴得多。他們知道,精神和肉體相結合的愛是愛情的最高形式,他們渴望著這種愛情形式,但是他們要把這個留給未來神聖的新婚之夜。
在她的影響下,他也開始沉迷於世界名著。也許正是大師們筆下那些更接近於普世真理和人性之美的東西,使他對自己的生活方式,對大人們流於形式的革命,產生了懷疑。他讀書,幾乎成了書蟲,反正大院裡的孩子們下鄉的下鄉,分工作的分工作,有點人去樓空。他漸漸從玩主的狀態中淡出。用張吉利的話來說,他是樂不思蜀,沉浸在了溫柔鄉里。但是這一段生活對他是十分有益的,這段生活培養了他遇事思索、問個為什麼的習慣,為他以後的報考大學、追求知識之路奠定了基礎。他後來的許多愛好,比如說對古典音樂的情有獨鍾,對小資生活方式的沉湎痴迷,都與這一時期的啟蒙有著極大關係。
喬虹飛也深愛丘子儀,這並不是因為他英雄救美,為保護她而被人打花了腦袋——其實,打打殺殺是她很看不起的事情。她愛他是因為他和別的幹部子弟不一樣,沒有那種紈絝之氣。別看他常常擺出一副兇巴巴的樣子,這兇相其實只是小狗面對惡狼時自己給自己壯膽的狂吠,是這個社會逼迫他給自己披上的狼的外衣。他在內心深處是很柔弱的。他是一個重感情的人,心腸很軟,看《賣花姑娘》那樣的電影都會流淚。他樸實無華,待人真摯,與朋友肝膽相見,尤其難能可貴的是,他與她很投緣——非常談得來,對社會問題的看法常常不謀而合。魯迅先生說過:人生得一知己足以。知己的感覺,她是在他身上生平第一次體驗到的。
幾年的相濡以沫,他們的關係幾乎發展到了籌劃未來家庭的地步。要不是“四·五”事件,他倆也許現在早已成為了一對神仙伴侶,生兒育女,像其他家庭中的恩愛夫妻一樣,熱烈的愛情逐漸凝固為溫情的責任和不離不棄,相伴相依。但是命運和他倆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他太多社會正義感了,併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進去了,是以反革命罪被逮捕的,一判就是十年。
第八章 往事並不如煙(5)
她發誓等他。張吉利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被抓進去有張吉利一大半責任。張吉利說子儀不在期間自己有義務照顧哥們兒的女友。張吉利是個講義氣的人,對她百般呵護,她也對他心存感激。特別是那年夏天大地震後,她家沒有青壯男子,全靠張吉利帶著一幫哥們兒給她家搭地震棚,拾掇震壞的房子。張吉利還天天往地震棚裡送溫暖,吃的喝的用的全都惦記到了。她對挺能張羅的吉利產生了幾分好感。八個月後子儀平反獲釋,這時候她已成了人民教師,正帶著學生在南口學農。等到她回城的時候,吉利告訴她,子儀回來又走了,去當兵了。她問吉利,子儀留下什麼話沒有,吉利說,子儀只說讓你別等他了。她痛哭了一場,將信將疑。後來,她輾轉得到了子儀部隊的地址,她給他寫信,訴說離別之苦,相思之情,她苦苦地盼著他一句回心轉意的話。可他一封信都沒有回。
張吉利不斷向她發動愛情攻勢,這小子就像歐洲中世紀故事裡忠勇的騎士追隨美麗的公主,拜倒在她石榴裙下,殷勤效忠。用張吉利自己的話來說,“我這叫三忠於四無限,狠鬥私字一閃念。”最初她不為所動,她把吉利當朋友,因為他是子儀的好朋友,也因為他對她不錯,可她卻對他沒有一點那方面的感覺。後來日子久了,正應了民間那句俗語:好女怕磨郎,她開始順應他對她的親近。張吉利在男女方面可不像丘子儀,搞什麼柏拉圖,他單刀直入,直奔主題,三下五去二就把她搞上了床。她順從他,也許並不是因為愛,而是她在潛意識裡怨恨子儀,怨恨他薄情,怨恨他對她不理不睬,所以她把自己的處女之身給了別人,給了一個曾經與子儀稱兄道弟的人。她很傳統,既然成了張吉利的女人,她也就沒有了別的非分之想。後來他們結了婚,她並不幸福。這一點張吉利也很清楚,他常常說:“喬虹飛你是身在曹營心在漢,還想著你的老相好丘子儀。”也許正是因為她對張吉利發自心底的冷淡,最終使丈夫選擇了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