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文革年代的小渾蛋其實是一個被主流社會所摒棄的少年,他出生在最貧苦的家庭,成長在最底層的大雜院,一生下來就比同為祖國花朵的幹部子弟矮上何止三分。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地洞。面對這樣的天生貴賤,他不服氣。憑什麼我們平頭百姓就一定是下三爛的命?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為了證實自己並不比那些“八旗子弟”差,他選擇了向他們當中最具權威者丟擲手套。這是一項無法完成的事業,一開始就註定了失敗,因為,他是在與整整一個龐大的階層為敵,這個階層中的成員絕非等閒之輩,他們曾經制造過人皆喪膽的紅八月,組織過威賽警察的糾察隊,甚至在發現自己將被鳥盡弓藏之際,竟然敢於數次衝擊最高專政機關公安部,就連當時飛揚跋扈的國母江青,都沒能把他們怎麼樣。一個僅靠匹夫之勇和賭命來闖天下的苦孩子,怎麼能與如此強大的社會勢力相對抗呢?小渾蛋註定只能成為悲劇英雄。當然,就其個人而論,他的血管中流淌的倒是敢與命運相抗爭的豪邁血液。
說起小渾蛋當年的崛起,也是頗具傳奇色彩的。新街口原本早有一位人稱“渾蛋”的老炮,後人為了加以區分,對這位出道較早的前輩改稱“大渾蛋”。此人當時在江湖上已然功成名就,他膀闊腰圓,拳腳了得,為人仗義,很有幾分俠氣。有一天剛來街面上混、名不見經傳的小渾蛋和大渾蛋迎面相遇,幾句話不對付便查了起來,那時小渾蛋尚無“渾蛋”綽號,他並不知道面前的這個矮壯漢子是誰,他也不想知道。大渾蛋見這麼一愣頭青不好理論,便自報家門:“我渾蛋。”這是一個簡略語,意思是“我就是赫赫有名的渾蛋”。假如小渾蛋當時聽懂了對方的話語,他很可能是不敢“犯上”的,那麼後面的故事也就都不會有了。但是他把對方的話領會成“我可渾啊”。他氣不打一處來,上去就是一大耳帖子:“你渾蛋?我他媽還渾蛋呢!”大渾蛋被抽懵了頭,他從沒見過如此生猛的渾小子,愣在那裡,一時沒想起還手,省過味來時對方早已揚長而去。栽了面兒的大渾蛋自覺丟人,從此隱姓埋名,在江湖上銷聲匿跡。開戰告捷,因此而得了“小渾蛋”之名的他聲名鵲起。這件事使他悟出一個道理:不管對方是誰,只要你比他橫,他就會怕你。幾戰下來無敵手,身邊聚攏了一幫弟兄,他就有些飄飄然了,開始不知深淺,瘋了似地向幹部子弟叫板,從而埋下了爾後的殺身之禍。據圈內人講,小渾蛋這人在做人方面其實還是挺講義氣的,從來都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可你要是和我犯渾,我就比你還渾。這小子悟性不錯,頗具大將風度,很有些成正果的潛質。不錯,他是一個流氓,一名殺手,可是假如這小子晚生十年,接受正統的教育和主流價值觀,憑他的豪俠和驍勇,誰敢說他就不會成為老山前線的戰鬥英雄,或者某個民營企業的大老闆呢?可以佐證的是,當年鞍前馬後跟著小渾蛋四處廝殺的弟兄,改革開放後就有不少經商成功,當上老闆的。所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凡成氣候者,時間、地點和條件三要素缺一不可。成王敗寇,冥冥之中早有主宰。
第八章 往事並不如煙(4)
拿丘子儀自己來說,他也是身不由己地被捲入當時的社會洪流中去的。大哥哥們上山下鄉或當兵之後,他自然而然補上了他們在社會上的空缺。自從目睹了追殺小渾蛋,從小三好生的他,突然變得嗜血起來。在一次與泡子河小痞子的衝突中,他掄著鐵鍬把衝殺過去,一連掄趴下三個,張吉利他們幾個馬上就要逃跑的小兄弟,這才重整旗鼓,撿起磚頭一通亂砍,把十幾個張牙舞爪的土流氓給鎮住了。從此丘子儀的名字也響噹噹了起來,他開始了東征西討的事業,成為大院新生代孩子中當仁不讓的頭頭。
是從什麼時候起他開始對打架叫板感到厭煩的呢?他清清楚楚地記得,是在認識喬虹飛以後。虹飛與大院裡的女孩子們太不一樣了,這不一樣倒不是因為她漂亮——大院裡的女孩子也有幾個很漂亮——而是因為她的氣質,因為她的生活方式。她絕非驕傲的公主,更像純潔的百合,她平和沉靜,待人接物不卑不亢,可她卻會使渾身殺氣的男子漢自慚形穢,覺得她聖潔而高不可攀。她的這種氣質使她超群脫俗,多少年以後子儀才明白,這種氣質在現代社會中被稱為“小資”。她喜歡體育,冬天的滑冰夏日的游泳,都是她的強項;她也擅長音樂,彈的一手好鋼琴,拿起吉他能自彈自唱,《外國民歌二百首》裡的歌曲,她差不多都會哼唱,歌喉美妙動聽,充滿情感,與當時盛行的革命進行曲相比,她的歌聲有如天籟。她還喜歡文學,普希金的詩,莎士比亞的劇作,托爾斯泰、屠格涅夫、雨果、巴爾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