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全滅安息帝國主力海軍——波斯灣艦隊,將整個波斯灣籠罩在大漢帝國翼下為戰果而結束。
由於帕尼爾遜的存在,淩統沒有立刻登陸,而是選擇在阿巴斯港口對岸的哈法赫角建立小型補給觀察港和燈塔、瞭望塔,打破安息帝國的軍事封鎖,確保大漢帝國和西方世界的海上貿易暢通,在格什姆島設立艦隊瞭望塔,嚴格監控整個阿巴斯港口。
第十卷 四海征伐 第二十一章 帝國盛世
華夏十八年一月,劉協決心採用中央太學府三派學者共同制定的新曆法,定迴歸年為365。242日,分十二月與四季,每季九十一日,季初月為三十一日,後兩月各三十日,每年末餘一日,稱三尊祭日,又為元始日。延古法日、月、火、水、木、金、土七曜之說,仍定一週為七日,週而復始,新曆每季度第一日為日曜日,日耀日、月曜日為法定節日,全國各鎮各地舉行商市,大城則行盛市。
由於京都理工學府(原襄陽理工學府)一直每日十二辰,每辰兩時共計二十四時,每時四刻,每刻十五度。
大漢幾乎所有的天文學者都已經預設迴歸年週期為365。2424天,雖然一些更尖端的學者認為365。242天仍然不是最準確的數字,更準確的數字應該再365。2426到365。2422之間。但中央太學府的幾大數學家和天文學者計算的資料也只能達到這個水準,在向下演算之後,中央帝國學府(原襄陽學府,原計劃改為天京學府,後因襄陽學府對大漢貢獻最多,改為中央帝國學府)、天京學府(原長江學府主要學術力量)、京都理工學府、南京學府這四大學府各自給出的答案都不同,所以出於穩妥的考慮,劉協最終還是採用了365。242日。
新曆法定為國曆,制定角度更多從工商兩業出發,為了照顧農業,保留傳統二十四節氣:春季的立春、雨水、驚蠻、春分、清明、穀雨;夏季的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秋季的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冬季的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獨立定農曆。仍把一年分為四季,每季分為孟、仲、幼三個月,以立春那天為孟春月的首日,以節氣定月。把閏月完全去掉。即使有‘兩小相併’的情況,也不過一年中出現一次。至於月亮的圓缺,為著其它需要。只在曆書上註明‘朔’、‘望’,作為一般內容。
在每年週期上,國農兩歷相合,但兩歷照顧面各不相同,工商求穩,便於統計,農求節氣,且三尊祭日在農曆中也無法體現,故並不整合為一歷,兩歷同行。中央太學府每四年一彙編,制定標準曆書發放各地商社,由商社統一印發。商社每印一份,交付中央太學府六文錢。
新曆法在制定之後,交由治略府討論時遇到了非常大地阻力,自春秋戰國以來,大漢就發展了一種‘月令’思想。認為只有在某個特定的月份裡才能進行某種生產、政治或宗教活動,如果違背了這個秩序就會受到上蒼懲罰。這種思想反映了農業社會受自然條件支配的實質。
西漢高祖以後,月令逐漸定型下來,受到大漢歷代帝王和王公大士的重視。其實嚴格說來,農業生產活動的日期主要根據氣候變化來進行安排。而氣候變化的基本因素是地球圍繞太陽的運動,它表現為節氣。大漢自古一貫是陰陽曆並用的,因此在曆法存在一個根本問題,就是陰陽曆之間的調合問題。月繞地的運轉週期為29。530588天,而大漢幾乎所有的天文學者都已經預設迴歸年週期為365。242天,這兩個數互除不盡。這樣,以十二個月來配合二十四節氣的陰陽合曆主始終存在矛盾。雖然很早就採用了閏月的辦法來進行調整,但是歷日與節氣脫節的現象還是時有發生。
故此,在大漢帝國的國曆和農曆的設定上,劉洪、吳範、王藩等大漢最頂端的天文學者都認為在不考慮祖法和祭祀的情況下,那就沒有必要採用月曆,月曆只是農業落後和天文落後的象徵,與二十四節氣並無關聯。
劉協也有心破除月曆,使兩歷為工農商三業服務,而不是為了祭祀服務。
面對治略府和各地名士的批評和上諫,劉協據理相爭,一一辯駁,有士欲死諫者,一律送棺材,邴原剛從遼州調回天京,立刻參加到這場大諫之中,他去找管寧、陳群一起上諫,管寧早就得到劉協密詔,知道皇帝是鐵心要行此事,不願碰壁,索性閉門不見。
陳群、荀彧等人深悉劉協向來是要麼不做,但凡出聲,只要他們兩人不說話,便是諫者千萬也難擋其改革之心,且新曆雖不合祖法,與國與民也是大有利處,故各自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