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王起明推上轎車。
幾天之後,阿春收到了張10萬美金的支票。上面的簽字阿春是再熟悉不過的名字——王起明。
她看著那龍飛鳳舞的簽字,站立良久。
15
Jerry,也就是王起明為寧寧買的那隻小白狗,長大了。
這種狗長成之後,體重也就是在七到八磅之間。可是它的毛卻能長到十英寸長。
它全身雪白,找不到一根雜毛,只有鼻頭是黑的,伸出來的小舌頭是紅的。這是一條地地道道的室內玩具狗。
Jerry的血統是高貴的、無可懷疑的。在它的出生卡上,註明著可以追溯到寧的前六、七代都是一個家庭,一個血統。為了保證這一點的容置疑,在它的出生證明上,有飼養人的簽字,有販賣人的簽字,還有狗的編碼,政府有關部門的鋼印。
因為這是美國。
狗,在美國的社會地位,人皆共知。不過,狗所受到的重視程度,恐怕只在Jerry進門之後,王起明和郭燕才真正認識到。
買狗的時候,王起明填寫了厚厚的一打表格。
買主姓名、住址、電話,最重要的是在狗的名稱之下,要填明王起明的社會安全號碼。
從此以後,起碼在表格上,他和這條狗相依為命了。
王起明當初買狗的動機,只是想借此把寧寧套在家裡,吸引住她,不要讓她往外跑。
女兒沒有套住。
該留住的沒有留住,狗卻真正地在他家安營紮寨了。
狗帶來的麻煩可是真不少,照著王起明的話,他們哪是買回一條狗呀,整個請回來一個活祖宗。
每個禮拜,他至少要收到二至三封信,有生物保護協會寄來的,要求他寫出Jeery近況的文字報告;有Jerry的醫生來的信,通知他哪天哪天又得帶它去打防疫針了;也有的信是它的美容師寄來的,說它該去剪毛整容了。還有可樂可氣的是狗俱樂部寫來的,信上模信出狗的口吻,請Jerry去參加舞會,還要注意:請穿晚禮服!
郭燕不會開車,所以,他一天於晚就帶著這個長毛的狗祖宗,東跑西顛,忙得不亦樂乎,哭笑不得。
最叫他頭疼的是,有了這條狗,他們倆口子出遠門就得合計半天。
帶著它吧:狗食、狗衣服、狗籠子、狗玩具……加起來,比他倆帶的行李加在一塊還得多;不帶它吧,那決不能把它鎖家裡,它一叫沒人管就是他倆的罪過,得送到狗旅館裡去,一夜比住個人貴出去不少。
最後,他們決定把它送到狗旅館去。儘管費用貴得讓人咋舌,可總算輕鬆,總算是讓人能一天於晚只辦人的事。
吵吵買狗的是寧寧。
決定買狗的是王起明。
堅決反對買狗的是郭燕。
現如今,被Jerry迷上了的,竟然是郭燕——最反對買狗的人。
她現在是最愛Jerry,最關心Jerry,最瞭解Jerry的狗迷。
每天早上,她早起半個小時,蹓狗。蹓狗回來以後,她又馬不停蹄地給它作早飯。然後蹲下來跟狗聊會兒天:Jerry,媽咪出去上班了,給你掙錢,你呢,乖乖地在家,聽話,別淘氣;你要是聽話,下禮拜,媽咪給你買個新玩具,好嗎?再見!Jerry,跟媽咪再見!“
晚上,不管一天有多累,她回到家衣服都不脫,先趴在地毯上跟Jerry玩上廿分鐘,才開始作飯。
王起明看到她這副情形,總是搖搖頭,可不敢說什麼話。
他知道,自寧寧離家出走後,她就有點不對勁,也許這是她把對寧寧的愛和懷念,全部寄託在狗的身上了。
有一次Jerry玩瘋了,來不及跑到外面,就把小便撒在了白色的地毯上,這被王起明看見,就輕輕的踢了它一腳。
正好郭燕下樓,被她看到了,她瘋了似的大叫起來,大罵王起明沒有人性,不是東西。她跑在Jerry面前,抱著它說:“Jerry,別怕,不理他,他好壞喲,就知道發脾氣、打、罵、疼不疼?告訴媽咪。”
她用餐紙,想把Jerry的尿從地毯裡蘸出來。她蹲下來,剛要去擦尿。可一眼看到了寧寧臨走那天,煙炭燒壞了的那一團黑跡。她的手指抖動著在那一團黑跡上抹來抹去,眼淚也啪嗒啪嗒地掉在那團黑跡上。
她再也擦不下去,就抱起Jerry跑上了樓。
王起明看著這一切,一句話也沒說,躺在沙發裡,噘著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