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張遼傳》之大呼是名一條、《楚王彪傳》之徙封白馬一條、《蜀志·先主傳》之譙周為從事一條、《後主傳》之不置史官一條、《諸葛亮傳》之躬耕南陽一條、《鄧芝傳》之廖化襄陽人一條、《吳志·孫休傳》二子之名一條、《太史慈傳》之神亭一條、《黃蓋傳》之黃子廉一條、《賀齊傳》之徐盛失矛一條,皆參校異同,頗為精核。
餘如黃初五經課試之法,王昶考課五事之目,司馬芝複錢之議,王肅秘書監之表,王象、繆襲之撰《皇覽》,引《正義》辨鄭玄解稽古同天之訛,引《後漢書注》證宗賊之義,引《風俗通》證周生為複姓,引《困學紀聞》證況長寧為蜀人,亦皆足以資考證。故書雖蕪雜,而亦未可竟廢焉。
末附《諸史然疑》一卷,亦世駿所撰,皆糾史文之疏漏。凡《後漢書》十四條、《三國志》六條、《晉書》三條、《宋書》三條、《魏書》八條、《北史》六條、《陳書》三條,蓋後人抄其遺稿,錄之成帙。其中引《史通》一條,雲:“習鑿齒以劉為偽國者,蓋定邪正之途,明順逆之理爾。而檀道鸞稱其當桓氏執政,故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