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來了,香香。
是,你又來審我了立秋。
恩,你覺得我能審得了你嗎?
能的立秋,你已經把我審清楚了。
呵呵,那兒話啊香香,嚴格說來我還沒開始審你呢,我現在準備開始審了。沒辦法,我指望審人混飯吃。來,先給你介紹一下我身邊這位,他也是個指望審人混飯吃的人,本市經偵支隊第二大隊大隊長江寧。
江寧神態威嚴地向劉香香點了下頭。
香香嘴角掛上一絲笑,哦,兩個堂堂鬚眉來對付我一個小女子?
我也笑了下說:你錯了香香,你現在在我們頭腦中的概念不是個小女子,而是個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你必須知道這點,找到你的感覺。
我不是罪犯立秋,我是被人騙了。
我不否認你被人騙的可能性存在,可被人騙並不意味著不再去騙別人。事情往往恰好相反,因為被人騙而產生騙別人的動機的可能性非常大。記得我小時候騎我爸的腳踏車出去被人把鈴鐺皮偷去了,為了回家好交差我就偷偷扭了別人一個鈴鐺皮安在我爸的車鈴上了。
呵呵立秋,你的推理能力很強,可惜你只是推測。
是,你說得很對香香,目前我這僅是一種推測。職業原因我經常用我的大腦推測,我是小四十歲的人了,知道推測落空是件很沒面子的事,所以我一般不會把我的推測說出來。既然說出來了,我就會對我的推測負責。進一步說,對你的有罪的推測,也就是對你明知那張匯票是假的卻要使用的推測,根本不用我們這樣的專業人員去做,稍具一點生活常識和邏輯的人都推得出,只是他們沒有能力證明自己的推測是正確的,而我能,你信嗎?
香香垂下眼去說,能告訴我嗎鍾警官,你幹警察多久了,辦過冤假錯案嗎?
我天生喜歡這種暗藏機鋒的對話,就哈哈笑了一下說:香香請你抬起頭來我告訴你,我幹警察十三年了,遺憾得很,我的手中從未出現過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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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你這是準備從我這裡開始製造第一起?說起來香香沒做過對不起你的事呀,你怎麼就非咬定我有罪不放呢?難怪有人說你們做警察的滿眼都是階級敵人呢。
我從兜裡掏出煙,扔給江寧一根,趁機和他交換了下眼神,發現他的眼中有一絲訝然,心想你江大隊不用大跌眼鏡,我鍾立秋看上眼的女子不僅個個美麗,還沒有一個不是聰明過人的,呵呵。
我低下頭把嘴上叼的煙點著吸了一口,看著那紅紅的菸頭說:香香你越說越堅定了我對你有罪的推測和判斷了,我還進一步斷定你在做這起案子之前研究過我國現行的刑法。不錯,我國1997年修改後的刑法有一條原則叫做無罪推定,說白了就是我認為你有罪就得拿出你有罪的證據,而不是先假定你有罪再逼你自己交出你有罪的證據,那叫做有罪推定,新刑法摒棄了這一點。那麼我告訴你,公安機關對你執行刑事拘留有著充分的依據,種種跡象表明你對那匯票是偽造的是明知的,這點我剛才說到了,你的詐騙意圖很明顯,非專業人員也推測得出。你自以為你準備得很充分,對高買低賣等現象說是為了還你朋友給你的貸款以解燃眉之急,你覺得你能自圓其說是麼?那你為什麼不去銀行貼現呢?雖然那樣也會損失一部分資金,可總比你做這賠本的生意來得省勁是麼?為什麼不去銀行省這個勁呢?呵呵,你很清楚你到銀行是貼不出現金來的,因為那匯票——是假的。
香香的目光暗淡了許多,但讓人很難判斷她是心虛還是無奈。她說:
鍾警官,我沒有,我沒有像你說的那樣研究過刑法,沒去銀行貼現是因為我是個生意人,做生意是我的本份,你仍然在對我做有罪的推定警官!
呵呵,香香。你有罪無罪在不久的將來肯定會真相大白,我沒有必要和你在這裡抬這個槓。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何況咱們分別已十七年之久了呢?就像你不再是那個唱《蘭花花》的女孩一樣,我也不再是那個扯著嗓子朗誦《風流歌》的男孩子了。你我的風流都蘊含在我們的眼睛中了,這是十七個春夏秋冬風霜雨雪在我們眼中的折射。可惜啊,我們的風流的內容是那麼的不同,我多麼不想坐在我眼前的是你啊香香,可我更改不了這個事實,就像你更改不了你將被判刑的事實。沒別的,只因為它是事實,事實是不容篡改的,雖然它可以被掩蓋,可掩蓋了一時掩蓋不了一世,不管它是美好的還是——殘酷的。
香香,你要是這個態度,我真不想和你多說什麼了。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