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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你還可能遇到不測。

人,為什麼有時只能在嘴巴上履職,而不付諸行動,甚至不敢跟領導提建議?因為你太認真地履行職責或老跟領導提建議,就會給自己設定障礙。人都會趨利避害。有包容心的領導不會計較。若遇上一個小人,你的麻煩就大了。但是,當領導者,該做的事不做是瀆職,該說的話不說也是瀆職。

一個領導若失去良知,就必然會失職、瀆職。失職、瀆職,危害的是人民和國家的利益。

一系列重大的礦山、食品、醫療衛生等等事故發生了之後,數十條、數百條珍貴的生命化為永遠的冤魂,他們的家庭成為悲慘的世界;一個個上百萬、上千萬甚至數億元的天字號損失擺在我們面前,我們的國力受傷了,我們的民族利益受傷了……

面對這些,有的人歸咎於國民素質不高而嘆息不已,別有用心的一些勢力對我們的執政能力發出質問,我們也就應該問問我們自己:“我們究竟是怎麼了?”這就是我要思考的當領導的第六道關卡——瀆關。

如今,瀆職犯罪造成的損失正在不斷創出新高,且越來越大。

原浙江金華縣長王新根翫忽職守,放縱虛開增值稅發票,價稅合計40多億元,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億多元;廣西南丹“7·17”特大礦難令人震驚,由於當地政府領導的嚴重瀆職,助紂為虐,致使南丹當地的非法採礦非常猖獗,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非常混亂,給國家、給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帶來極其嚴重的損失。南丹縣委書記、副書記、縣長、副縣長、礦產資源管理局局長、副局長等15名領導因濫用職權罪被查處;南丹礦難就是典型的政府領導瀆職犯罪帶來的災難;1999年1月4日綦江虹橋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621萬元,使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遭受巨大損失,在國內外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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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節: 清醒一 記住仕途的六道關卡(14)

經查明,虹橋垮塌是一起有關領導幹部和有關人員嚴重失職、瀆職,少數腐敗分子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基本建設程式,建設管理混亂,設計、施工質量存在嚴重問題而導致的特大責任事故。

這些損失和傷亡後果令人痛惜,但背後的瀆職犯罪才是罪魁禍首!這是一些見之於各種媒體為公眾詳知的大案,而發生在基層的瀆職案件更是舉不勝舉,時有發生。

為什麼這樣?我們的各級領導,我們的國民,我們的社會對這種犯罪有一種什麼樣的包容和諒解,能使它公然地釀出一幕幕的慘劇?

瀆職犯罪猛於虎,瀆職犯罪的危害性無論怎樣認識都不過分,在人類的錯誤中除了戰爭、恐怖活動造成的損害再其次恐怕就是瀆職了。可恰恰是這樣的犯罪並不為人們認識、重視。

於是我們有必要對瀆職犯罪進行認識,只有認識它才有可能正確處理它、防範它。

在農業社會,人類從生產經營到衣食住行都是自然經濟,社會化程度很低,也正是因此農業社會是小政府大社會,一個縣有一兩個政府付工資的領導就行了。

而到了市場經濟發達的商品社會,大規模的生產和經營需要規範,人類的方方面面對社會形成了高度依賴,人們為了秩序也為了使自身得到保障需要政府做很多事情。

國家權力的執行復雜起來,國家公共事務的決策、組織、管理、調控需要我們組織專門機構去管起來。於是我們要有衛生行政、教育行政、環保行政、土地行政、安全行政、工商行政、民政行政等等等等。

於是國家受公民的信託要授予他們權力,把稅金的一部分作為工資支付給這些人員,同時要求他們能夠依法、合理、正當地行使職權,從而保障社會的正常執行,保護我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也就是說從這些職權設定的一開始,權與責就是不可分的。

在這個龐大的組織形式中,一個行政領導的行為往往是其中的一個環節,是整體的一個部分,在任何一個環節,權力被濫用都有可能是噩夢。目前,瀆職犯罪的多發性與社會的認識程度不相稱,在價值觀上對其包容和諒解,這將會進一步縱容它的發生。

瀆職犯罪的現象,說到底反映出極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信守契約、缺乏責任意識。腐敗,不僅僅是權錢交易,還包括權力和責任的分離。

說到底,瀆職也是腐敗。

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賦予可行使的權力時,同時就肩負了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由此發生了一定程度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