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俸祿:
分九等:汗歲支銀2500兩,緞40匹;親王2000兩,緞20匹;世子1500兩,緞20匹;郡王1200兩,緞15匹;長子、貝勒各800兩,緞13匹;貝子500兩,緞10匹;鎮國公300兩,緞9匹;輔國公200兩,緞7匹;札薩可一等臺吉100兩,緞4匹。又,科爾沁部親王照汗例支俸,賜有達爾漢號者歲支銀20兩,鍛4匹。輪值充當乾清門行走者有專門俸銀:一等臺吉100兩,二等臺吉80兩,三等臺吉60兩。加有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世爵的,照八旗世職,減半給俸。另有一部分蒙古官員,比照八旗武職減半給俸。
韋伯對此大大抨擊了一番之後,建議道:“主公既然以常備軍為骨幹,這收入實在是太低。一個毫無用處的勳貴之家的錢,足夠讓基層骨幹日子過的好不少。只要沒了這幫人,主公其實可以很輕鬆負擔。”
說著,韋伯又舉了個例子。回爵之俸。
主要是編入札薩克的哈密、吐魯番兩地之王公、臺吉。最高的郡王歲支銀800兩,輔國公200兩,一等臺吉100兩,二等臺吉80兩,三等臺吉60兩,四等臺吉40兩。又有不列等的內大臣,照八旗減半支俸,侍衛照八旗支俸。還規定每俸銀1兩,兼支米1斛。
見霍崇皺起眉頭,韋伯說道:“這些人其實可以有用,卻沒給多少。若是不給,索性就不讓他們出力。若是給了,就得讓他們出力,並且和咱們的骨幹一樣有晉升的機會。養人就跟養豬一樣。可豬不會在意,人卻會在意。總得把人當人看吧。”
“把人當人看麼?”霍崇覺得韋伯說的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