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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君生活自理能力差,衣食住行時常顯露出窘迫模樣。黃君偶有神采飛揚的時刻,那是端坐在鋼琴前,將額髮一甩,將全部身心投入十個指尖,方顯示高貴瀟灑氣派。

只是一曲終了,又該起身往火爐裡新增牛糞了。爐火映在兩隻眼鏡片上呈鮮亮的桔紅色,又不免降尊纖貴,不免無可奈何。

西藏貧寒的生活造就了這樣一類文人:注重精神生活和自我體驗,缺乏競爭意識和應變能力。黃君崇尚高雅純淨的藝術,看到故里早已商品化了的藝術,“賣大腿的玩藝兒”(黃君語),遂感愕然忿忿然。拂袖而去,遂於家鄉的中級法院謀了一個“刀筆小吏”的嚴肅差使。

我對於黃君攜帶的三件紀念品無話可說,而僅在三兩年前,我還深情地讚美我們當年大批進藏的熱血青年悲壯而可敬的理想浪漫之舉。“是誰招呼了一聲,人往高處走呵,”——我們一群就這麼來了,“閱讀風沙,閱讀生生死死”,我們認為“寂寞也是美,悲愴也是美”,我們感到自己的熱情已“層層疊疊地滲入了冰雪層和凍土層”

黃君給那片土地留下了些什麼呢?統而言之是十年青春。青春是以歲月日時計算的,而個人的歲月是不可見的和不足道的。青春已了無蹤痕。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黃君曾擬古韻譜寫了這首著名的《無題》,朋友們至今還會唱的。古往今來有無盡的悽側感傷。黃君很重感情,他對藏北一往情深。但無疑地,這種情感只作用於個人。他帶走的用飛翔者的靈魂製作的鷹笛,所發出的音響與他的鄉土是不相宜的;青稞也不會在他的鄉野裡生根揚花結籽,而面對那座狀如假山的蠟燭淚,黃君,你想起了什麼?

燭臺上的蠟淚是藏北一個小小景觀。紅白相間,參差嶙峋,並非刻意為之,實在是放任自流。那曲鎮是地委行署所在地,但火力發電有限,蠟燭仍是必備的照明用具。那蠟的瀑流便成了許多人家的盆景點綴。默默無言的蠟淚,凝固了黃君的藏北歲月,燭照過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幽深的難以成眠的夜晚。那些夜晚,在飛沙走石攪得天昏地暗的風季裡,在漫長得看不見盡頭的乾冷的冬天裡,在雹粒敲打著鐵皮房頂的時刻,在大雪忽然飄飛的六月末……你在那些夜晚裡守在牛糞火爐旁沉思默想,面壁十年你差點兒成了一個哲學家。

遠離喧囂的都市,我們以超凡脫俗的精神貴族自命,安貧樂道,知夭達命,虔誠而慘淡地營造著我們的精神家園。可是當我們走出草原一。看——不對了!“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你所領悟的有關精神美學的問題,在現實世界的堅壁前作煙雲流散。

藏北十年、二十年,有什麼價值呢?不來,又有什麼價值呢?有價值怎麼樣?沒有價值怎麼樣?即便怎麼樣了又怎麼樣?

現代價值觀解釋不了諸多精神的情感的疑問,解釋不了我們有關這片凍土的深情和迷惘。倒是“在劫難逃”、“欲罷不能”之類的詞兒能似是而非地予以解答。是呵,前有古人,後有來者,我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藏北的雪風撫平了前人的和我們的腳印,還會有更年輕的人們走來。

俄狄浦斯對於斯芬克斯謎語的解答是“人”,而人的謎底呢?生存意義價值的謎底呢?代復一代的人們尋求並努力得出答案而無一定論,我想那底蘊也許極其簡單——與愚傻得可敬的黃君之於藏北同理,春蠶生來為吐絲,蠟燭生來為燃燒,你在劫難逃,欲罷不能。

我們畢竟都是這塊土地上的過客。那曲任去任來。它旁若無人地打發著自己的日子。

那曲鎮最隆重的節日是一年一度的賽馬會。賽馬場上一夜之間搭起帳篷城。那些特為賽馬遊樂製作的帳篷如大朵大朵白蓮開放。

賽馬,就是騎在馬背上跑,看誰跑得快。第一名有大獎,最後一名也有獎——一串馬糞掛在馬脖子上,戲稱為“撿馬糞的”。

說來簡單,但在極廣闊的藏北草原牧區,賽馬會是比藏曆新年更熱鬧的民間節日,唯一的全部族集會的機會,它在牧人心目中的地位、它所引發的嚮往之情,自然就超越一切。

自古以來,藏北高原以地方、以部落為單位,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大型賽馬會。有些地方根據宗教節日或臨時需要(如部落頭人舉行生日或婚禮慶典等)多到兩、三次。通常在藏曆六、七月間氣候最好的幾天裡舉行。

牧民們把參加賽馬的事情看得非常重要,早早就著手準備工作。賽馬不再使用,以便養精蓄銳。在冬季最寒冷月份裡的三個“九”——藏曆十月二十九、十一月二十九、十二月二十九這三天的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