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次日在過堂時,一口咬定是俞錦哲虐待發妻,她不過是個通房丫鬟,跟貓兒狗兒沒什麼區別。能怎麼著?勸過,但沒用!責任全推到別人身上。
俞錦哲當場氣個半死。但他也經過“高人指點”,權貴人家寵妾滅妻是大罪,名聲不好,普通人家誰在乎?即便有,只要不鬧出人命,官衙上的大老爺也懶得管——這種事屬於族務,由當地的家族、族長管理的。因此,俞錦哲不再奢望當官了,便說自己已經不是官紳,打量鑽律法的空子。
京兆尹也不多說,先宣判了安氏和俞錦哲“義絕”,當堂寫下文書,由俞錦哲按下手印。安氏當年的嫁妝,如數退回,還要加上三成以做賠償。俞錦哲本來不服氣,但想一想能夠擺脫這個遭瘟的妻子,就答應了。簽訂完畢,俞錦哲以為沒事了,誰曉得又被壓入大牢!
罪名變了,不是寵妾滅妻這種花錢能擺平的小事,而是關於他在任上貪贓枉法、草菅人命的大罪!這回俞錦哲崩潰了,慌忙說自己是無辜的,可誰聽他的呢?
訊息傳出,所有人大吃一驚。
想來俞家老爺子做夢也沒想到,為孫子千挑萬選一個偏遠的、不惹人注意的地方,當一個小小的武官,佔便宜輪不到、吃虧也吃不到,必定會安安穩穩的度過餘生。哪知變化無常,竟然惹上人命官司?俞錦哲也的確倒黴,他的情商和智商,便是叫他殺人他也不敢啊!他是被原上司牽連了。現在的上司對他百般看不順眼,曾經彈劾他,還能主動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