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行廠”,由他親自掌管,在閹黨中再建“黨中之黨”,酷似納粹之“蓋世太保”。這正是狐狸,黃鼠狼與蛇之間的聯環套,一物降一物,轉圈追逐。這種超常的特務統治,的確極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也極大地提高了禍國殃民的能力。這有點像“文化大革命”中的“踢開黨委鬧革命”。1507年3月,劉瑾釋出了一道命令,讓天下鎮守太監實際上的級別和職權與各省最高文官相當,並有權監督文官,審查任何行政和司法事務,關鍵是當地的工作由太監總結向中央即劉瑾彙報,所有的重要公文都只對劉,經劉簽發給各部門。原先的通政司已失去“喉舌司”的作用。群臣的奏章也是先具紅揭投劉瑾,號“紅本”,然後,再上“通政司”,號“白本”。天下只知有劉太監而不知有皇帝矣。
劉瑾公開賣官鬻爵,招權納賄,他還沒賴到後來之納賄不辦事的程度,基本上是“朝發夕至”,受賄之後幾天內即“超拜”………越軌提撥。這樣他事實上很快在文官內部也拉出來基本骨幹。
對於那些不與皇帝及其“軍統”合作的文官,皇帝便越發只用“軍統”並默成“軍統”幹掉文官的系統工程。要細說他這方面的戰績,得拉一個很長的名單。閣臣除了李東陽,全換了,六部的長官按他的意志作了調整。舉一個小例子。
浙江省應詔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