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的社會地位,對於國家逃避賦稅的負擔,以致造成國窮民困的現象。居正原有的計劃,是要大地主同樣盡國民底義務,他自認“於官豪之家,殊多未便,”其故在此。
假如我們把萬曆六年清丈的成績,加以分析,我們更可看出這裡沒有什麼“掊克”底氣息。萬曆六年的數字,比之弘治十五年的數字,在總數上,固然增加了,但是十三省中,增加的只有七省,減少的也有六省;南、北兩京直隸二十八府、州之中,增加的只有十六府、州,如故的兩州,減少的也有十府、州:可見居正沒有“以溢額為功”的成見,否則在他大權在握的時候,決沒有這許多敢和居正抵抗的地方長官。其次如福建巡撫耿定向、勞堪,江西巡撫王宗載,算是和居正接近的了,居正對於福建、江西兩省的清丈,也顯見特別關心,但是這一次清丈底結果,福建從十三萬五千餘頃,減到十三萬四千餘頃,江西從四十萬二千餘頃,減至四十萬一千餘頃,差額固然是很小,但是差額究竟是差額,證實居正沒有“掊克”的存心。至如蘇州田土從一十五萬五千餘頃,減至九萬二千餘頃;更是很大的差額。
這次清丈之後,田額增加最大的是北京府、州,河南和山東三處;全國增加八十一萬頃,單這三處,便增加五十一萬餘頃。弘治十五年,清丈北京十府、州,共計田土二十六萬九千餘頃,現在是四十九萬三千餘頃;河南舊系四十一萬六千餘頃,現在是七十四萬一千餘頃;山東舊系五十四萬二千餘頃,現在是六十一萬七千餘頃。除這三處以外,廣東舊系七萬二千餘頃,現在增至二十五萬六千餘頃,也是一個很大的數字,在百分比上更加顯著。
廣東方面,主要的還是“治安”問題。中央力量加強,地方秩序良好,擔負賦稅的民眾和田土,當然會逐漸增加,事情本來簡單。北京、山東、河南,都是畿輔之地,除去建文年間,曾經發生一度的內戰,以及長城一帶,偶然遭受敵人底破壞以外,從開國以來,始終保持良好的秩序,現在的增加,當然與“治安”無關。那麼這是怎樣的呢?
北京、山東、河南都是輜輔,三處的田土,不斷地被勳戚、權貴吸收了,一經集中以後,他們提出許多似是而非的理由,躲避納稅的義務。居正底政策,是要打擊他們底特權,使他們對於國家,有同樣的負擔。陽武侯便是一個好例。成祖時代,薛祿從徵有功封侯,傳到萬曆年間,已是第七代了,除了公田以外,還有自置田土,是否應當納稅,這是一個問題。居正決然地說:
承詢陽武優免事,查律、功臣家除撥賜公田外。但有田土,盡數報官,納糧當差。是功臣田土,系欽賜者,糧且不納,而況於差?錫之土田,恩數已渥,豈文武官論品優免者可比?若自置田土,自當與齊民一體辦納糧差,不在優免之數也。近據南直隸冊開諸勳臣地土,除賜田外,其餘盡數查出,不準優免,似與律意相合。幸惟尊裁。(書牘十三《答山東巡撫楊本庵》)
萬曆六年清丈,除雲南、貴州因系新闢地方本應增加,及陝西、四川和南京所屬八府、州所加無多,不待研討外,其餘河南、山東、廣東三省,和北京所屬八府,共增七十萬頃,佔去增加額的百分之八十九。居正從政令不易貫徹的廣東,奪獲擔負國稅的田土,這一點也許人還了解;但是他從勳貴盤據的畿輔,奪回擔負國稅的田土,便引起莫大的物議。他們不說他得罪勳貴,而說他掊克小民;正和他在沙汰生員的時候,一般人不說他整頓學政,而懷疑他得罪聖賢一樣。孟子說:“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在一般人民覺悟沒有提高的時候,他們對於大地主階級的危害,認識不夠,甚至還會受到大地主階級的利用。張居正主張清丈,和大地主階級的利益,直接發生衝突,他在身後,招致不少的詆譭,也許這也是一個原因。但是居正說過,“得失譭譽關頭若打不破,天下事無一可為者。”(書牘十二《答南學院李公》)居正對於一般的譭譽,根本不曾放在心上。
居正抱定“苟利社稷,死生以之”;這一次的清丈,無意中代表一個政治上的基本要求,——全國人民,對於國家的義務,要求公允的負擔。但是事實上的成績還是很小,畿輔的田土,比之弘治十五年,固然增加不少,但是比之洪武二十六年的清丈,北平五十八萬二千餘頃,山東七十二萬四千餘頃,河南一百四十四萬九千餘頃,其實只剩百分之六十七。其餘的百分之三十三,依然在勳戚權貴手裡,居正無如之何。二百年來積累的政治勢力,在當時不是片時可以剷除的事物。
萬曆六年十二月,命纂宗藩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