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分配最後的水;公平——每個和尚按照自己挑的分量分配水,任何一個和尚只要有能力挑更多的水,就可以分配到更多的水;效率——隨著公平的分配方式,和尚更有積極性去挑水,效率提高。我們經常會看到有些人把“公平與效率”矛盾地掛在嘴上。如果按照這個理論,公平地分配水不會提高效率。其實,公平與效率的矛盾出自美國的一位經濟學家奧肯的著作《平等與效率——重大的抉擇》。這本書中說,平等和效率是一個很重要的替代關係,它是倒U形曲線,就是說在農業社會里,因為沒有刺激,沒有差別,實行平均主義,所以效率很低;進入市場經濟以後,對成功者有刺激,效率提高了,可是差距拉大了。其實很多人混淆了兩個不同的問題,所謂平等問題有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奧肯說的,這是結果的平等。也就是說,不管哪個和尚挑水,大家都平均分配水,那麼力氣大的和尚自然不願意挑更多的水。這樣,廟裡面的水自然就會減少,結果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但平等問題還有另一個方面,就是機會的平等問題,或者叫起點的平等問題,對於三個和尚,不管哪個和尚,只要他力氣大,能夠挑更多的水,或者他比較勤快,多挑幾次水,他就可以分配到更多的水。這個機會的平等和效率是什麼關係呢?它和效率一般來說是正相關,成正比。因為機會不公平,這種情況在農業社會、封建社會里表現得非常突出,有的人門第高,有的人門第低,有的人有權,有的人沒有權,不管你才能有多高,如果出身低賤的話,你就不可能發揮自己的才能,這種情況下就是機會不平等了。機會越不平等,這個社會肯定埋沒了越多有才能的人,效率當然就會降低。
所以說,公平的分配對於企業來說非常重要,可以提高勞動生產效率,而平等的分配則會促使企業勞動生產率的降低。劉邦就是隻分封嫡系,而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人沒有分封,才引發了有些人想謀反的企圖。所以,企業在分配獎金的時候,想拉大差距,只要把握機會公平就可以,也就是說,不論是誰,做得好和做得不好表現在獎金分配上是有差距的,而且,這個差距越大,對於企業提高效率就越有好處。
發獎金的公平與效率
諸葛亮曾經說過,“賞不可不平,罰不可不均”,這是說獎勵用來鼓勵立功,懲罰用來杜絕奸邪的行為。獎勵不能不公平,懲罰也不能不同等,透過賞賜使他們知道所以要給予好處的原因,那麼勇士就會為了正義奮不顧身;透過懲罰使他們知道所要被懲罰的原因,那麼做壞事的人就知道有所畏懼了。所以獎勵不能無根據地實施,懲罰不能隨便亂用,如果沒有根據地獎勵,有功勞的人就有怨言,隨便懲罰,那麼正直的人就會忌恨。這句話的根本就是隻有當賞賜和懲罰公平時才能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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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重視公平問題(2)
我們知道,發獎金有個最基本的目的,就是為了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工作效率高,貢獻大的員工拿到的獎金應該多,而工作不努力或者效率低下的員工的收入應該少。只有這樣,員工才願意更加努力地工作,因為提高了效率,自己的收入就會更多,這樣的獎金才是有意義的。但是,如果不是因為效率提高、表現更好而獲得更多的收入,那麼,努力工作、效率高的員工就會感覺自己吃虧,從而有意降低效率,這樣,獎金就沒有意義了。所以,發獎金要非常關注公平的問題,如果公平出了問題,不但起不到激勵員工的作用,反而會導致效率的降低。
在我的諮詢生涯中,每次對員工、經理進行訪談的時候,大家談論得最多的問題都是公平問題,可以說從上到下,沒有對公平問題不關注的。看來,如何解決公平問題是獎金能否起到作用的一個關鍵因素。那麼,現實中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不公平的現象產生呢?
小結
這裡所說的公平並不是要結果公平,結果公平不但起不到激勵的作用,反而會降低效率,以往國有企業的大鍋飯大抵如此。這裡所強調的公平是機會公平,只要能夠做到機會公平,就可以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在設計獎金的時候需要考慮機會的公平。但是如何才能做到機會公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