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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她的病情在發展,她吃的那些消炎藥沒有起任何作用。

“你需要住院檢查,我去辦手續。”

“光哥,沒那麼嚴重。我上中學的時候也吐過血,那次是因為跑步跑得太猛了,跟現在的症狀一樣。”

“那次你吐過幾回?”

“兩回吧?剛跑完了吐了一回,第二天早起又吐了一回。我都沒敢和我媽說,怕她說我太瘋了。”

“這次你吐過幾回了?”

“那我哪兒記得住,從痰裡帶血絲算起,有幾個月了吧。”

“你覺得正常嗎?”

“我沒啥感覺,偶爾吐一口帶血絲的痰沒什麼不正常吧?”

“你坐在這兒等一等,我再去問問醫生。”

我找到剛才那位醫生,開啟衛生紙讓他看。醫生仔細看了看說:“不好判斷。如果你不放心,不妨住院觀察一段時間。”

“我也是這個意思,能住院最好。”

“那好,我給你開張條,你去辦手續。”醫生在診斷書上寫一行字:“建議住院觀察”。

我把條子拿給白潔看,她沉默了一會兒,說:“你願意讓我住我就住吧,大男人主義。”

“是你的病把你留住的。早診斷,早治療,早康復,你老咳血,把我的心都咳亂了。”

“你就是沉不住氣,沒準過一段時間還不治自愈呢。”

“走吧,我們去辦手續。”

辦手續時,我把留給白潔的100萬的存摺押給了醫院,辦手續的人嚇了一跳,以為我的神經不正常。我告訴他,先住院,然後我再按要求補辦手續。

辦完住院手續後,我帶白潔去東單電訊商店買了一部三星手機。在試機時我才發現我的手機從昨天晚上關閉之後一直沒開。買完手機,剛離開櫃檯,我的手機就響了。我開啟手機,裡面傳來小李焦急的聲音:“陳總嗎,您可把手機開啟了,我打了一天電話找您。”

“什麼事,小李?”我邊向外走邊問。

“電腦裝置還沒來得及處理,公安局就來人貼了封條。”

“為什麼?”

“約翰先生找不到您,以為您也失蹤了,他去報了案,今天下午他還在公司召開了記者招待會。”

“你現在在哪兒?”

“就在公司。不過您別過來,約翰先生已經瘋了,又砸東西又罵人,可嚇人了。”

“那好,明天上午9點,我們在保利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