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之洞的判斷。大帥的最終決定,將是以一省的布政使直接管縣,而不是由以前地州府代管。這樣,一方面增加了縣一級的地方自治,一方面,卻又加強了省一級對縣治的直管,減免中間環節,節省經費與官員數量。根據張之洞的理解,以後的州府一級,就等於是大一點的縣城。只管自己,不需要一府管十餘縣。
這樣做的好處顯然,而弊端就是害怕政令不達。這種管理的辦法在清朝是無法想象的。省一級的機構非得龐大到不可承受為止。而在新朝,就絕無這種問題。人浮於世,甚至是官員不理事,凡事交給幕客師爺打理地事,在新朝機構健全的前提下則絕無可能。而隨著道路與郵傳的越發完善,甚至可想而知的是電報在各級官府之間架設完畢。省級的布政使與縣級之間的政令溝通將會何等的方便!
當然。張之洞認為這種地方政治改革沒有中央改革那般容易。
在張華軒的身邊聚集了大量地人才,分門別類區分使用。有善長經濟之學地,有善長文墨的,有懂財務稅賦的,也有政治長才或軍事長才的,這些人才。是他這幾年來辛苦自全國蒐羅而來,而絕非一日之功。所以在內閣建立之前,各部門其實已經可以正常運作,內閣一成立,事事順手,閻敬銘統領政務多年,威望足夠,所以中央改制。沒有任何的困難。
地方上就稍嫌困難一些。人才難得,到得現在,張之洞才明白張華軒為什麼要投入那麼多錢在求是學堂上了。
以張之洞看來,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