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揮,哨子一吹,司馬光回去砸缸,順便寫好《資治通鑑》;蘇東坡流放,去和佛印和尚扯皮;易學家邵雍,你回去關門算卦,別跟這兒摻和;理學家程頤,回去發展你的理學,別的事少管。
就這麼定了。
變法開始了。
國庫迅速地充實了起來,神宗喜不自勝。
與此同時,大宋驛路兩旁的樹上,掛滿了懸樑自盡的百姓,黑壓壓的屍體從遙遠的邊境直掛到京城,讓宋神宗吃驚得合不攏嘴巴:我靠,這幫老百姓,你們這是幹啥呀,不就是一個變法嗎,怎麼弄到了這份上?
沒有什麼原因,再好的經濟政策,一旦和權力掛鉤,就會在實施的過程中變形扭曲。
王安石的法令好不好?
好,好得不得了,這些政策目前仍然是當今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的,全世界人民都在用,怎麼就不好了?憑什麼說不好?
官府不是不可以出面貸款做生意,貸款給無錢耕種的農家一條生路,有什麼過錯?
誰都沒有錯。但是,經濟政策這玩意兒,是關乎民生的大事,是需要一個平等交易的基礎的。
什麼叫平等交易的基礎?
說明白了就是凡是做生意,都是有虧有賺,天底下只賺不虧的生意,從來就不曾存在過。兩個平等的人做生意是這樣,可換了有權力的官府,那就不一樣了。
如果負責《青苗法》貸款的是平民,一旦貸出去收不回來,貸方就得尋求破產保護,保護歸保護,你還得破產,這就叫生意。
但官府跑進來一摻和,事情就不一樣了,官府是不會做虧本生意的,說得更明白點,官府做的全都是虧本生意,反正不是自己的生意,王八蛋才願意讓它盈利。
但官府是永遠也不會承擔生意上的虧空的,權力站在他們一方,做的是霸王生意。
所以官府做生意造成的虧本,最終只能轉嫁到老百姓頭上。
官府做得生意越多,生意越大,老百姓虧得就越慘。
具體到《青苗法》上來,貸款的時候,官府為了自己的政績,亂貸一氣,根本不管能不能收回來。可到了收回本息的時候,又不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