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喻的。
正如魯迅先生一針見血指出的,幾千年封建社會浩如煙海的史書,滿篇只有兩個字:吃人。
也許可以拿這個材料來寫一個歷史小說,但它含有的戲劇性卻暗示著可以用戲曲形式來敘述這個故事,藝術上當別有趣味。
有的戲因為缺少女主角而不得不杜撰出一個來,特別歷史劇是這樣,有時總顯得不夠自然,但這個戲裡袁譚之女卻是天然存在的,這實在是一個好條件。
主要人物只有三個,比較簡單,但人物本身以及相互間的關係與糾葛,並不簡單,是寫戲可以有為之處。
這個戲的背景鐵馬金戈,道地的三國戲,但又自然而然寫的父子情、兒女情,它們彼此交錯,又與背景發生衝突,所以也許能剛柔相濟、既鏗鏘又柔綿且深刻。雖然我們的這種創作簡直是建築在戲中三個主要人物的痛苦之上,但好在他們都死去近兩千年了,距離感讓我們能進入藝術的領域而欣賞這一真實的悲劇。
我珍惜這顆在史書字裡行間埋藏已久的血色寶石,不願過份雕琢它,也許換一位寫戲老手,會寫得更豐富更好些的。
2,溝通古今
《史記》裡的《晉世家》與《秦本紀》,都記載秦穆公的女兒始則被嫁給人質子圉,在子圉逃走後,又被嫁給子圉的伯父重耳的事情,而《左傳&;#8226;僖公中》又有一段更原始的記載,說這位秦女在服侍重耳盥洗時,態度很不好,有抗爭的意思。
子圉……乃謀與其妻亡歸;秦女曰;子一國太子;辱在此;秦使婢子侍以固子之心;子亡矣;我不從子;亦不敢言。子圉遂亡歸……重耳至秦;繆公以宗女五*重耳;故子圉妻與往;重耳不欲受
(史記)
……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既而揮之;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降服而囚(左傳)
我不由得為這些記載所吸引,總覺得這些記載是值得挖掘一番的。於是,順著當時的情況,就想像開去,一點一點寫出來,就成了六場戲曲《憶秦娥》。
這個戲裡的人物情節與思想,是否合理呢?二千六百年前的這位女子,會有戲裡那樣的境界嗎?我認為答案應當是肯定性的。比如,有“春秋無義戰”,就會有反戰的人和思想,有實行*的,就會有主張仁慈的,等等。這正是《左傳》作者用其惜墨如金的文字,為這位秦女記下了“既而揮之”(潑水)的抗爭行為,而在字裡行間千秋萬代永遠閃耀光芒的原因。
在歷史記載裡,子圉(晉懷公),是被返國奪得君位的重耳(晉文公)及時地殺掉了;而那位秦女的結局,不清楚,大約是無可奈何地成為重耳的老婆之一; 或者是尋了自盡亦未可知。
擷取歷史最有價值的閃光的東西來寫,並且合理張揚某些東西,是符合一般藝術規律的,否則,浩如煙海的歷史文獻,對我們又有什麼積極意義呢?當時激動了《左傳》作者的,依然能為我們今天所激動,這正說明了人類進步的艱難以及希望。溝通古今的是人類永恆的和平理想與美好情懷。
3,痴愚
我認為我幾乎是過於真實地寫出了《漢武悲秋》。不料寫出之後,十個人就有三個人問我是不是在用歷史劇“寫*”?其實,這是說顛倒了,因為歷史在前;永遠只能是現實在不同程度上或在某些現象上重複歷史。也許,作為一個投身過“*”的人,對歷史的認識,會不自覺地具有了一種模式,從而影響了他的筆觸。然而;如果僅從某些現象的重現上;將”*”看作與古代史一樣而忽視它的當代性的本質內容;是偏頗的;我不贊成。
出於主觀需要而任意改扮和剪貼歷史的做法,在歷史劇寫作中是有過的,並且還不會絕跡。那麼,我怎樣才能令別人相信,我這個戲中寫的真正是歷史、我寫的是真正的歷史劇?把《資治通鑑》捧在手上,一字一字指給人看,當然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歷史劇並不等於歷史。當人們說我寫的是“*”,這其實已經是一種過獎,說明我這個戲的內容抓住了歷史的某種東西,所以無意中觸及到了一些現實。如果有人一定要說我寫的是“*”而不是西漢的歷史,那我只好把《資治通鑑》捧給他看了。現實與歷史的某種相象,儘管有一定藝術趣味,卻往往並不意味著輕鬆愉快,唯其如此,也才有寫歷史劇的必要,目的是引起吃驚,希望以後的現實不再重複這種歷史。
其實,我是知道有個《秋風辭》的,已經入選在《當代十大悲劇集》一書中,寫得極富戲劇性和創造性,並且該劇早在八十年代初就出來了,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