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各種可能都存在……應該趕快找到這個寫紙條的人。這個人應該不難找。他首先應該是看守所內部的人。不是看守所內部的,不可能對石頭的位置發表看法。他又應該是那一會兒能進入會議室的。進入不了會議室,也不可能在那兒把紙條塞到您的記事本里。而當時,能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人並不是太多,應該不難查。”
“……”趙五六不作聲了,沉默了一會兒,突然收起那張紙條,告誡邵長水道,“這件事,暫且不要對外聲張。一切都等我向袁廳長和焦副廳長彙報完了再說。咱們再看看廳領導的意思。”
“那當然。那當然。”邵長水忙答應,然後他又說,“這件事還有一個地方有點蹊蹺。我是今天一早回到省城就知道祝磊出事了,當時天還沒怎麼大亮。那麼,祝磊真正出事的時間要比這還要早。但通知我們去看現場,都是什麼時間了?中午以後了。中間隔了多少小時?!事情發生在看守所。都是懂法的人。按要求,發生這麼大一件事,必須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並通知刑偵部門儘快派人勘查現場和確定死因。為什麼隔了這麼長時間才通知我們去看現場?而且現場破壞得那麼厲害。那天井裡人來人往,光亂七八糟的腳印就踩了六七十個。這些都很難解釋得通。”邵長水一口氣說下來,見趙總隊只是怔怔地聽著,不作任何反應,又坐了一會兒,見總隊長還是悶坐著不作聲,知道自己該走了。
在往外走的時候,他也曾猶豫過,要不要把曹楠對李敏分的“懷疑”和自己手上還拿著勞爺留下的那兩件東西,一併向趙總隊報告了。但猶豫的結果,他決定暫時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