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尼給基金會的每個人都發了一篇卡內基如何對待財富的文章,讓他們閱讀。儘管菲尼一說起生意就伶牙俐齒,但他卻從來不能明白地講述自己的人生哲學,這讓他頗為尷尬。不過,他並不自我反省,而是說一些俏皮話來掩飾。熟人們表示,他們從來沒有聽到過菲尼一句反省的話,他總是用自己的幽默感避免表白內心。他從不解釋自己的想法,而是給朋友和家人看一些從報紙、雜誌上摘下來的文章或片段,他們只能從中領悟菲尼的意圖。給他們看《財富》一文就很好地表明瞭自己捐贈的真諦,菲尼自己也放了一份卡內基的文章在桌上。
確切地說,安德魯·卡內基並不是查克·菲尼想要追隨的楷模。這位蘇格蘭裔慈善家用苛刻而無情的手段獲得了自己的財富,他喜歡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圖書館和學校,而這兩者都不適合菲尼。不過,卡內基的基本理念很純潔——活著就要給予。那些在菲尼影響下讀了《財富》一文的人都認定,他想要把自己在DFS積累的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財產都捐獻出去,而且打算放棄在被稱為“貪婪的10年”的20世紀80年代打拼下的鉅額財富。
父母的言傳身教,在新澤西藍領家庭成長過程中接受的“共享”文化,不願疏遠童年鄰居和夥伴的願望,以及他自己生而有之的善良和對別人的關注,這些都澆鑄成了菲尼的秉性,無疑是他作出這個決定的根本原因。在新澤西埃爾莫,人們總是互相幫助,不會標榜成功帶來的財富,也不會吹噓自己有多麼好的工作。
儘管機構已架設到位,但戴爾認為應當在看到大西洋基金會確實是按預期那樣運轉之後,菲尼再往這個基金裡投入物質財產。他建議菲尼先把它作為一個“傳遞實體”執行兩年,資金先注入再捐獻出去。至於應該給丹妮爾和孩子們留出多少錢,菲尼夫婦沒有進行深入的討論,也沒有達成共識。“不過,當時查克很清楚,那些錢是唯一的例外,除此之外的所有錢都要納入基金會。”
還要額外考慮的是:由於這一切用的都是法國公民丹妮爾·菲尼的名義,因此如果丹妮爾出了什麼意外,依照法國的法律,她的全部財產都要轉移給孩子們——他們也是法國公民。“這裡存在一個重大的納稅問題。丹妮爾是法國人,在法國擁有居住權,孩子們也有法國國籍,”弗蘭克·馬奇解釋道,“查克是個美國人,在全世界都可以徵稅。如果丹妮爾在掌資期間去世,那麼依照法國法律的規定,她的遺產應當由孩子們繼承,菲尼不可能得到,除非賣了它們。問題就在於菲尼是否擁有所有權,按慣例,菲尼可以把它們歸入百慕大信託基金,可信託基金必須有受益人,這樣就又回到了法國法令的制約中,而建立基金會或慈善機構就避開了法國法令的難題,而且減輕了查克在美國的債務。從這個角度說,並沒有什麼奇特的。奇特的是,查克所投入的資金的量。把全部的資產都投入基金會,這是絕無僅有的。我見過許多創辦基金的歐洲人,他們只投入30%左右的商業資金。這件事中獨特的一點就是,那的的確確是菲尼的全部財富。”
關於菲尼將要進行的驚世之舉,他和戴爾進行了一次“嚴肅的會談”。“我們達成的共識之一就是,不管那些財產價值多少,除了留給丹妮爾和孩子們的之外,其他的全部投入基金會。這個決定極其不尋常,也許在世界上都史無前例。我說:‘你必須確認這個決定,因為如果你在三個星期以後改變主意,那就太糟了。錢已划走,你無法追回,也不能再用。’我說得聲色俱厲,但他毫不動搖,因為他知道自己想清楚了,而那正是他想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