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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汪與龍雲進行了交談,並將自己的計劃告訴了龍雲。龍雲當即表示贊同和平解決中日問題,並保證送汪去河內。

12月19日,汪精衛偕夫人陳璧君、周佛海、陶希聖及副官、隨從等一行十餘人,乘龍雲代包的專機,從昆明飛抵越南河內。可是,當汪精衛等人一走,心有餘悸的龍雲將汪精衛等人離境的情況,告訴了老蔣。老蔣大為驚訝,急令國民政府對此事嚴加保密。

12月20日,日本參謀本部得到了汪精衛一行到河內的確實訊息後,立即上告首相。當晚,近衛首相在他的辦公室裡舉行記者招待會,宣讀了一個長約十分鐘的宣告,這就是所謂“近衛第三次對華宣告”。他宣稱:“日本政府在‘決定始終一貫地以武力掃蕩抗日國民政府’同時,要‘和中國同感憂慮、具有卓識的人士合作’,‘共謀實現相互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

近衛宣告發表的第三天,蔣介石大為恐慌,立即通知英美兩國,說汪精衛無權與任何人談判和平,中國不但沒有想到和日本言和,並且準備抵抗到底。

12月30日,香港的《南華日報》全文刊登了汪精衛響應近衛宣告的電文,即臭名昭著的《豔電》。

《豔電》發表後,輿論大譁。全國各界人士紛紛責問政府,要求解釋此文。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主席陳嘉庚發表通電指出:“汪精衛甘冒不韙,公然贊同日寇亡國條件,稽其行跡,不僅為總理之叛徒,抑且為中華民族之國賊。”他要求蔣介石公佈汪精衛的罪行,“通緝歸案,以正國法而定人心,八百萬華僑擁護抗戰到底”。蔣介石非常被動。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即於1939年1月1日決定,永遠開除汪精衛的黨籍,並撤銷其一切職務。在汪精衛剛剛進入河內時,適值國民黨政府外交部長王寵惠在河內(為透過越南運送武器問題與法屬越南當局交涉)。王寵惠隨即勸阻,遭到汪精衛的拒絕。蔣介石特派政府秘書長陳布雷前往,勸其改變主張,同樣遭到汪的拒絕。1939年2月,蔣介石又派國民黨中央委員谷正鼎去河內,並帶去汪的出國護照和旅費,勸汪出國旅行,放棄與日寇單獨媾和的計劃,再一次被汪拒絕。於是,蔣介石給軍統局下達了秘密處死汪的指令。

1939年3月21日夜,六個黑影趁著夜色,神不知鬼不覺地跳進了河內高朗街27號汪的住宅。他們飛步躍入三樓,用利斧劈開了房門衝進了汪的房間,憑著手電光,向著屋內縮成一團的一男一女開槍射擊。兩人應聲倒地,殺手慌忙逃跑。槍聲一停,汪宅的人大呼“救命”。經過查詢,才知道被擊倒的是汪的死黨曾仲鳴夫婦。原來,曾妻剛於前天抵達河內,汪精衛即將自己的臥室讓予他們,自己住在隔壁房間。就這樣,曾仲鳴代汪而死,其妻命大,只受了傷。

曾仲鳴雖然是被誤殺,但作為汪精衛的追隨者和心腹,是罪有應得。他的死,標誌著蔣與汪之間的徹底決裂。

河內刺汪案發生後,日本政府急忙召開內閣會議,決定派影佐禎昭、犬養鍵等人前往河內進行營救。

4月25日夜,汪精衛、陳璧君等十餘人在影佐禎昭的幫助下,鬼鬼祟祟地乘上日方“北光丸”號小貨輪,離開了越南。5月6日,“北光丸”號靜靜地駛入了黃浦江。為了安全,汪沒有立即上岸。8日,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離船上岸,乘日軍的小轎車,向重光堂駛去。

雖說早在1937年11月上海就被日軍佔領,但國民黨的黨政機關仍在這裡設有辦事處,其通訊、金融、宣傳等機構照常運轉,其中不乏國民黨的特務混入活動。

這些特殊的情況,限制了汪精衛的政治活動。為了保護汪的生命,日方對重光堂做了周密的防範工作,屋裡安上了防彈窗,四周布有鐵絲網,憲兵日夜輪流值班。

汪精衛十分精明,他想,要在日軍統治區建立政權,非日本政府支援不可。因此,他一到上海,便迫不及待地要求赴日談判。

對於日本方面來說,誘使汪精衛叛逃只不過是破壞抗戰的一種謀略罷了。因而,日方在得到汪的要求後,急忙召開會議,重新制定對華政策,也不得不同意汪精衛的請求。

5月31日,汪精衛、周佛海、梅思平等人由上海乘日本海軍飛機抵達東京。隨後,汪精衛一幫人被秘密安排在東京北郊的一間別墅裡。6月6日,日本政府在新任首相平昭騏一郎的主持下,召開了由陸相、海相、外相、藏相參加的五相會議,會後透過了《建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針》。不過,這一決定背離了“重光堂會談”所制定的《日華協議記錄》內容,也背離了近衛第三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