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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邁是每天三次送膳進獄,但都被獄吏禁步於牢房之外,既看不見兒子的形影,又聽不到兒子的聲音,自然更不會有獄外的訊息傳入。他惦念著獄外被此案累及的朋友們,他惦念著京都西岡父親留下的老屋和留守老屋的老僕,他惦念著十年離別、十年掛牽的歌伎琵琶、胡琴、倩楚、麗玉等人,他惦念著京都熟悉的一切。可他如今能夠得到的,只是竹籃裡無言的菜蔬飯食。四壁無言,草榻無言,油燈、矮几無言。寂寞凝滯著他天馬行空的才思,冰凍著他豪爽奔放的熱情,在累日累夜的孤獨中,咀嚼著離開人群、失去自由的苦澀,他憋得快要發瘋了。

“舉止觸死壁”的陰森監牢,熬煞人類尊嚴的獄俗獄規,已使蘇軾鬚髮瘋長而散亂、衣裳襤褸而汙濁。御史臺大人們的順蔓摸瓜、詩文株連,三十九個朋友的文字成黨,已使他精神潰散,心力大虧。勒令他“自注《錢塘集》罪思”的用心陰毒,更使他心慌意亂、手腳無措。天日昭昭啊!這一切也許都是命定的,詩詞原本就是引人聯想、引人猜度的任意物,仁者可以見仁,智者可以見智,強人可以尋得殺人放火,執權者自然可以覓得“譏諷謾上”。詩賦往還,原是詩人、詞家之間的常事、趣事,但在御史臺大人們的眼睛裡,卻成了鬼事妖行。蘇軾頓足叫苦、仰首而嘆,對生的慾念似乎已經淡漠,對死的恐懼似乎已經消失,對仕宦人生的嚮往已經完全泯滅,在諮嗟怨憤的軀殼裡,似乎只留有一顆鍾情於詩的靈魂,尋求著超越痛苦的另一種人生境界……

“苦淚漬紙筆”,他跪地屈身於矮几前,守著一盞如豆的燈光,面對《錢塘集》,“剖心露膽”地“自注”著“罪思”,並在這種文字中完成著靈魂新的飛躍。

他知道,御史臺大人們這“自注”的招數,是一個居心毒惡的陰謀,是一個陷阱。自注《錢塘集》的一筆一墨、深淺正誤,都是逃不出御史臺大人們設定的羅網的:白紙黑字的辯解抗爭,可以構成“抗拒”之罪:“誠恐誠惶”,可以構成“慢上”之罪;一時不慎,可以構成“死而不悔”之罪;遺忘疏漏,可以構成“避重就輕”之罪;如實招供,也可以構成“藉機反攻”之罪。唉,仕宦人生原是“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會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偉業,卻被官場上的詭詐、殘忍、利慾、權勢腐蝕得變形、變質,變得謊謬、冷酷了。“

他知道,“自注”就是自築斷頭臺,就是自掘葬身墓。但他不願逃避、躲閃,更不願矯作辯解、藉詞推託。“早歲便懷齊物志,微官敢有濟時心”,詩詞出於自己之口,落紙於自己之筆,是自己靈魂的袒露,是美是醜?是對是錯?是真是假?是功是過?都留給久遠的未來,留給未來一個赤條條不帶一絲掩飾的“新我”。其實,又何必寄託“新我”呢?當蟲食風化了這七尺皮囊之後,真正能夠留下的,也許只有這《錢塘集》中一顆飄緲的詩魂了。感謝御史臺大人們陰曲莫測的用心,恩賜蘇軾以機緣,為這顆飄緲的詩魂更確定地打下蘇軾的印記。

無疑“自注”完成之時,就是自己生命了結之日。他不願拖延時日,給仇者以談笑之話柄,使親者延長痛苦的折磨,更不願混淆是非,作賤自己,給後人留下一筆糊塗帳。

他在自注“罪思”中,用“史筆”作釋,在一部《錢塘集》的字裡行間、眉頭頁尾,用清秀的蠅頭小楷寫下了每首“譏諷朝政”之作的寫作時間、地點,抨擊事物、寓意情懷、靈感希冀等詳盡文字。

他在自注“罪思”中,明確闡述了自己的政見,並對別人的政見作了自認為公正的闡述,清清爽爽,毫不含糊。

他在自注“罪思”中,對自己譏諷朝政不實不妥之處,明確地進行了自我匡正,也繼續抨擊別人政見實施中的不妥不實。

他在自注“罪思”中,“更加激越地為民間的疾苦吶喊,並仍在譏喻某些”新政“。

當然,他在自注“罪思”中,也繼續向他的皇帝袒露著忠耿的心跡,吐露著屈原那種“怨憤而不願他去”的情懷。

十月二十三日,蘇軾入獄已六十五天。

這天午後,蘇軾跪於矮几前,正在自注《錢塘集》中的最後一首詩作,監牢的門“啷噹”一聲開啟,一個罪犯被獄卒梁成帶入牢房。蘇軾抬頭一看,這個罪犯年約三十歲,面目清秀,舉止文雅,雖衣著不整,蓬頭垢面,神態中卻帶有幾分矜持。蘇軾正欲起身迎接,打個招呼,罪犯卻把頭一擺,把腋下夾帶的一卷被褥鋪在牢房一角,納頭躺倒,閉目箝口地歇息了。

獄卒梁成似乎要排除蘇軾心中的狐疑,哀嘆一聲,喃喃叨咕:“牢裡都住滿了人,先在這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