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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部分

千支舊貨翻新的毛瑟步槍送給了李純。雖然這筆款子差強人意,用江西軍的話完全是打發要飯的,但廣州給出了明確答覆,江西軍合計下來的開拔費最多不過三十萬,另外一筆去找北洋政府討要。

李純對這件事很不痛快,但如果還是繼續拖下去的話只怕會更不痛快,索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這件事過去,把粵北境內的部隊陸續抽調了回來。

根據吳紹霆與袁世凱達成的秘密協議,雖然收回粵北五縣,但廣東一方依然不得在粵北屯兵,只允許進駐警察維護治安。吳紹霆早在韶關交接談判還在激烈討價還價時,已經從各地警察局、警察學校以及新兵營抽調了一千八百多人,按照正規軍的配備,重機槍、輕機槍、迫擊炮等等一應俱全。

一開始準備為這一支部隊派發清一色的黑色警服,畢竟做戲也要做到底,這叫敬業精神。可是後勤部庫房的警服數量太少,臨時趕製警服太過麻煩不說又是一筆浪費。吳紹霆索性由敬業精神改為務實精神,直接給這支部隊套上正規軍軍服,又製作了一千隻袖章,上面大大寫著“治安警務”四個字,就算是一支堂堂正正的警察編制了。

調集這一千八百多人只用了三五天的功夫,按照的吳紹霆意思,他是先把人派到粵北五縣駐紮下來,然後再根據駐紮的情況進行編排。為了不讓北洋政府有什麼口實,他將這支部隊命名為“第十二邊防警務大隊”,負責粵北的維安和本地防務工作。大隊設定總指揮一人,其職責和級別相當於少校團長,由馬錦春調任任職。警務大隊各級軍官從教導一團、教導二團、黃埔軍校以及警察學校分配安排。

面對這樣的安排,北洋政府即便知道其中的內幕也無可奈何,更何況現在北洋政府手頭上要忙的事情多不勝數,也只能任由吳紹霆違背協議內容了。當然吳紹霆還算是留了不少情面,沒有直接把現役團調到粵北,僅僅是拉了一批新兵和警察混編而成,多多少少沒有讓局勢顯得過於擔心和緊張。

到了七月底,粵北五縣不僅僅交接完畢,革命粵軍的番號也整頓結束。

隨著新番號的貫徹落實,吳紹霆也根據廣東戰爭的情況,對麾下三個師的各級軍官做出了相應調整。戰爭是殘酷的,但經歷一次戰爭對每一個士兵和軍官來說也是難得的經驗磨礪,一次鐵血和硝煙的洗禮總會為全軍上下帶來新的升格。這次人員的調整不僅鞏固了全軍指揮系統,同時也調和粵軍內部各個派系的立足關係。

原革命粵軍第一師更改為國軍第三十七師,轄下第四十九旅和教導一團、第十炮兵團,算上師部直轄的一個警衛營一個炮兵連,和旅部直轄一個警衛營,以及輜重後勤部隊,全師滿編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五人。師長仍是韋汝聰,授予陸軍少將軍銜,副師長兼參謀長李濟深,授陸軍上校軍銜。

轄下第四十九旅旅長暫且空缺。該旅由原第一團、第二團和第二師第三團組成。之所以把第二師第三團調到第四十九旅麾下,一方面是考慮編制序號的方便,另外一方面也是為了讓新編第二師的戰鬥力得意均和。早先革命粵軍的編制是一個師三個團,第一師編成時是第一團、第二團和教導團以及炮兵團,所以第三團的番號輪到了第二師下面。後來隨著軍隊人數的擴增,以及作戰單位的需要,又新編了一個第六團到第一師。

除了第三團團長龍濟光暫時抽離,由黃埔軍校新晉軍官陳銘樞出任團長之外,另外兩個團長職位不變,皆獲得中央政府授予的正式軍銜。

原革命粵軍第二師更改為國軍第三十八師,轄下第四團、第五團、第六團,以及新編的第十三機炮團。機炮團配備了大量戰馬和工程兵系統,以迫擊炮和小口徑克虜伯炮為主要火力輸出。全團迫擊炮三十六挺,M1906式克虜伯75MM步兵炮四門,M1908式仿克虜伯77MM野戰速射炮兩門。

機炮團是吳紹霆動身前往北京期間,由韋汝聰、莫擎宇和關仁甫三位師長共同參考論證,之後又投入極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著手進行組建編制。炮兵的運用是根據廣東戰爭和粵桂戰爭總結而出的定論,無論是攻堅戰、陣防戰還是對壘戰,炮兵帶來的殺傷力幾乎佔了全軍火力的一大半。

為了克服炮兵的機動效能差,所以經過討論之後提出了機炮團的理念。

以中國目前的軍事環境,很多地方軍隊甚至連像樣的炮兵都沒有,就連號稱精銳的北洋軍,所配置的火炮也只能算得上勉勉強強,更不用說大口徑重炮、高密度火力覆蓋了。因此,輕型火炮的運用在中國戰場上已經足矣,不需要什麼80MM、90MM甚至更大口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