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然要成立民航公司,關鍵不是用來載客,而是開闢空中物流系統,幫助民間商戶運輸物資,同時提高郵政來往的效率,這一部分內容當然也屬於民航事業。
有了空中物流,中國各省各地的聯絡會更加密切,尤其對南亞殖民地的發展大有幫助。不僅如此,快速的物流也能幫助很多企業提高工作效率。換句話說,當其他國家的企業還在走路的時候,中國的企業已經在飛了。
隨著海軍大學、南京航空專門大學的相繼批准建設,吳紹霆正好趁著這次軍事學院擴充之際,擬定了一份關於軍事教育和民用教育的規劃書。
他決定嚴格規劃軍事學校和教育學校的管理方式,所有軍事學校由國土防衛部直轄,所有公立學校由當地教育部直轄,所有國立學校由中央教育部直轄,只有這些官方直轄的學校,畢業證書才是由教育部或者國土防衛部頒發。不過正如同之前頒佈的教育改革方案,國家鼓勵民辦高等學府,也就是說民辦高等學府的教育證明由該校頒發。
這樣一來不僅賦予了民辦高等學府更多的教育價值,也為其提供了更多的競爭條件。
民辦高等學府會透過提高自身辦學素質,來增加本校教育證明的價值,從而擴大、穩固學校在社會的聲譽。
吳紹霆制訂這樣規劃的目的,只是希望由國家來控制國民的基礎教育,一方面可以中規中矩的保證中、小學的教育質量,為國民打下普通文化的基礎,另外一方面則是盡一切可能保證高等教育的自由化,重視人格和素質的教育,讓中國的高等教育更有張力、更有彈性,所培養的人才都具備創造性思維。
第1159章,黃浦大飯店
同時在所謂“畢業證書”上面,國家則是儘量弱化這種“文憑教育”的模式,甚至趨向於發展為“文憑”僅僅是一個教育的“初步證明”,而並非是教育的“唯一證明”或者“頭等證明”。徹底避免二十一世紀那種根深蒂固似的應試教育。
當然,為了避免民間濫用高等教育的自由化,透過開辦垃圾大學來牟利,吳紹霆要求國會制訂相關法律,規定教育部雖然不管轄民辦教育,但是卻有監督民辦教育的權力,還鼓勵學生自發成立學生會像工會那樣來參與監督校方。一經查證垃圾學校欺詐學生錢財,直接按照公務員收受賄賂、挪用公款之性質處理,超過三十萬者立處死刑。
在這項法律條文後面,吳紹霆還親自加以批註,但凡中華民國存在,此項法律永久有效並不得更改。他在向國會做出解釋時說,自己並非是無視人權和法律精神,而是以一個人的人權來侵犯千千萬萬學生的人權,這樣的罪行屬於十惡不赦,自己正是因為重視多數人的人權,所以才附加這樣的批註。
國會兩院對這要的決定仍然感到很難接受,可是目前兩院議長都是站在元首這邊,而且元首的權力現在正是鼎盛時期,想要反對都很難。更何況吳紹霆此舉對教育犯法的監管力度非常重大,贏的了一大批教育人士的贊同,這些刷筆桿子的人隨意發表幾篇讚頌的文章,立刻就能引起社會各界的跟風附和。
最終,國會只能透過了這項法案以及吳紹霆的單獨批註,不過也有人認為數十年之後肯定還會有人來推翻這項法案的。
至於在軍事院校的規劃上面,吳紹霆統一全國所有軍事院校,無論是之前的地方講武堂、陸軍小學、陸軍中學等等,也不管這些學校規模大小,一律歸屬於國土防衛部國防教育司直轄。並且將全國軍事學校劃分為三個級別,陸軍小學、陸軍中學、士官學校以及所有軍事預備學堂,都屬於初級學堂;雲南、武昌、奉天、天津四處講武堂,黃埔軍校,保定軍校,江南水師學堂、馬尾船政學堂、露州航校等等屬於中級學堂;國防大學、海軍大學、航空專門大學、南京參謀指揮學院、中央炮兵學院、國家安全專門大學以及國土防衛部內部專修大學七所大學為高階學堂。
初級學堂的門檻最低,但凡有志向參軍者幾乎都能報考,所培養的物件就是士官。中級學堂有一定要求,有的需要服役經歷,有的需要政治背景考核,還有的需要各種推薦,總之大部分生源是從初級學堂範圍內招手優秀學員,所培養的物件自然是中下級軍官。
按照吳紹霆的規劃,初級學堂其實也算是中級學堂的一個門檻,同時要想進入中級學堂所有報考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因為一旦進入任何中級學堂的大門,名義上已經是一名軍官。儘管是學員身份,國土防衛部依然會給合格入選學堂的學員頒發“准尉”軍銜。
而高階學堂的學員一般自身已經有軍銜,不過如果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