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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目迷信新藥。

服藥後出現不適,先考慮藥品的不良反應

有些病人服用某種藥後出現不適,便認為是藥品質量問題,甚至認為是醫生開錯藥所致,進而引發醫療糾紛。實際上,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和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多數情況下是藥品的固有屬性,我們稱之為藥品不良反應,也就是老百姓俗稱的“副作用”。這類反應的出現不屬於人為錯誤,不作為醫療事故的依據,只作為加強藥品監管、指導老百姓合理用藥的依據。

有些藥品的不良反應是很難預測的,尤其是新藥,因其上市前臨床試驗的病人數有限,病人所患疾病的種類單一,多數情況下還排除了特殊人群(如兒童、孕婦等),因此一些罕見的、長期才能表現出來的、發生在特殊人群身上的不良反應難以察覺,必須在大範圍臨床使用後才能發現。因此,要警惕藥品不良反應,尤其要警惕新藥的不良反應。

服藥劑量隨便改,等於拿健康當兒戲

很多人在藥物劑量的認識上存在誤區。雖然藥物說明書上白紙黑字地寫著一天幾次,每次幾片,可他們才不管,他們誤以為增加用藥劑量就會增強藥效,於是深受疾病折磨時便給自己“下猛藥”,本該吃一片的他吃兩片,本該吃兩片的他就吃三片。也有的病人會覺得“是藥三分毒”,吃一點藥減輕點症狀就可以了,幹嗎還讓身體承擔不必要的毒副作用。我認識的一個哺乳期媽媽就這樣。她生了病很著急,但不敢吃藥,擔心吃了藥會對寶寶產生影響,所以,她就自作主張減少劑量,認為這樣身體清除藥物的速度就會快點,就能早一點繼續哺乳。

藥品通常是按克、毫克、微克等單位來計算劑量(注:劑量就是每次的用藥量)的,不同的藥物,劑量差別很大。例如葡萄糖、氯化鈉等藥是以克為單位計算劑量,嗎啡、安定等藥是以毫克為單位計算劑量,而左甲狀腺素鈉、舒芬太尼等藥是以微克為單位計算劑量。患者服用藥物的有效劑量是根據大量的臨床試驗資料得出來的,是非常精確的。患者隨便增加劑量或減少劑量都是不對的。若患者隨意增加劑量,可能會因服用過量中毒;若患者隨意減少劑量,又可能達不到治療效果。

比如,對乙醯氨基酚的常規劑量是500毫克,也就是每次服用500毫克的對乙醯氨基酚就能達到治病的效果。但如果你每次服用超過1000毫克,它就可能給你的肝臟造成損傷。為了避免對乙醯氨基酚過量造成肝損傷,2011年,美國強生藥廠旗下的麥克尼爾消費保健品部門就修改了對乙醯氨基酚片劑的藥品說明書,將每日最大劑量從4000毫克下調到3000毫克,就是怕老百姓吃多了傷肝。但如果你擔心它的副作用,隨意地把每次的劑量減小到200毫克,這樣的劑量確實對身體不會產生副作用,但同時也沒有療效了,因為對於成人來說,這麼小的劑量還沒能達到藥物起效的劑量呢,即使吃了藥也可能白吃了。

第8節。

這頓忘了吃藥,千萬別下頓找補

關於吃飯,老百姓有種說法是“這頓沒吃,下頓找補”,意思是忘吃了一頓飯,下頓多吃一點找補回來。這個說法套在吃藥上可不好使,如果忘服一次藥,可千萬別下次找補。因為每種藥物每次服用的正常劑量是根據藥品上市前多年的試驗研究出來的,這樣的劑量才能保證藥物吸收入人體後能起到理想的治療作用,又能儘可能地避免副作用。如果一次吃下兩次的劑量,吸收入人體的藥量起的可就不單單是治療作用,而是有害的副作用了,嚴重者甚至會中毒。一次吃兩次的藥量相當於自己擅自增加藥量,會使體內藥量在短時間內快速升高,造成不良反應。有些藥物的治療劑量和中毒劑量很接近,擅自加量非常容易中毒,而且任何藥物吃進去都要透過肝臟代謝、腎臟排洩,擅自增加藥量會給肝腎造成負擔。┳米┳花┳書┳庫┳ www。7mihua。com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如果想起來的時候距離下次吃藥還有足夠的時間間隔,可以在想起時及時把忘記吃的藥補上,下次的藥仍然按原來時間服用。比如一天一次的藥(即每24小時服一次的藥),在五六個小時內發現忘吃;一天兩次的藥(即每12小時服一次的藥),在三四個小時內發現忘吃;一天三次的藥(即每8小時服一次的藥),在一兩個小時內發現忘吃,都可以及時補上。但如果想起來的時候已接近下一次吃藥時間,就不要補了。

有些例外的情況也不容忽視,比如一些胃黏膜保護藥和降糖藥,需要固定在飯前或者飯後吃。對於這類藥物的漏服,即使想起來時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