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到人和圖書在掃描過程中的接觸 ——經常會有握著書的手指出現在圖片的某個位置上。
谷歌沒有透露怎樣才能夠成功地壓縮數字化的成本。但是谷歌圖書搜尋的專案經理丹尼爾·克蘭西(Daniel Clancy)2006年在斯坦福大學作演講時曾說過,15億美元是“一個不可以接受的成本”。當時有些公司宣稱將一頁圖書數字化的成本是10美分。假設谷歌花費的成本與這些公司相似,那麼將一本300頁的圖書數字化所需要的費用就是30美元,如果要完成3000萬冊書的數字化則要耗費9億美元,很顯然這個數字也是令人震驚的。谷歌實際的費用情況可能不會比這個數字低很多,因為作為一項勞動力密集型的工作,該專案已經使用了市場所能提供的最廉價勞動力。按照摩爾定律的演算法,放置在一個晶片上的電晶體數量會在一定的間隔期內成倍增加,運算速度的增加導致運算成本的降低,其結果就是谷歌的資料中心每18個月左右就能節省一半的費用。但是很顯然,摩爾定律並不適用於人工手翻頁碼的速度和成本測算。同樣地,圖書數字化也不可能受益於規模效應,因為掃描一頁書或一張照片所需要的時間,絕對不會因為存放在倉庫中的圖書數量而發生改變。
值得注意的是,谷歌沒有采用看似最簡單的辦法來降低費用:只對一部分最有可能被證明是對其使用者來說有價值的現有圖書進行數字化。從一開始,谷歌就打定了主意將所有的圖書數字化,因而非常巧妙地避免了在選擇哪些圖書來進行數字化的問題上引起的有關政治傾向###的麻煩。出於對谷歌一貫秉持的不將任何書籍排除在數字化目標之外的看似“激進”的做法的不理解,有法國評論家認為應該專門成立一個小組,以確保篩選出最好的法語文學作品進行數字化。對此種輿論,谷歌的克蘭西(Clancy)回應說:“我們不應該把‘這本書比那本書更有價值’這種觀點強加給公眾。最好還是不要白費力氣。”
谷歌下決心實施它的“登月”計劃,這就意味著它必須走好每一步,每一次選擇都必須考慮周全,以免招來批評。但是“登月”計劃不僅使公司要面對來自各界的批評之聲,更令公司官司纏身,原因就是許多正在進行數字化的圖書仍處在版權保護期內或者是圖書的版權持有人沒有許可谷歌複製其作品。而這樣的問題在古老的亞歷山大圖書館蒐集世界資訊那會兒是沒有人關心的。
正像這部法律的名字所體現的那樣——美國的《版權法》要求——必須確保版權持有人的複製權利。同時,在沒有侵犯版權持有人原有商業價值的前提下,也可透過某種“變通”的方式來實現受版權保護材料的免費“公平使用”。谷歌的數字化專案似乎並不符合所謂的“公平使用”原則,甚至可以說是完全超越了這一原則。谷歌所從事的整體複製工作,完全與版權法的“公平使用”原則背道而馳。再說,谷歌的本意並非是向讀者提供這些現成的作品,谷歌之所以對這些作品進行複製,目的是要為這些作品建立索引目錄。谷歌甚至可以辯稱,為這些作品編輯索引正是“變通”方式的一種,而以建立索引為目的的作品複製恰好符合了“公平使用”的原則。儘管谷歌在這場爭辯中常常顯得力不從心,但是,谷歌的使用者很快就會發現,當他們想要找到一本書時,最有效的辦法不是去購買這本書,而是要使用Google的檢索。 。。
“登月”計劃(6)
如果谷歌能夠說服出版商們相信在版權法範圍內使用Google索引能使他們出版的圖書銷售額上升,並爭取到他們對圖書數字化專案的支援,谷歌就可以順順當當地將它的計劃向前推進而不用擔心訴訟。2003年8月,就在谷歌準備同出版商進行接觸的時候,有報道稱亞馬遜書店(Amazon)已經搶在谷歌的前面就非小說類圖書的線上搜尋事宜同出版商展開談判。在不清楚亞馬遜計劃詳細內容的情況下,谷歌邀請出版商把他們所有的書籍——無論是數字形式的或是實物形式的——都列入其索引。如果出版商對此項舉動感覺不太放心,他可以選擇只放幾本書;如果沒有準備好全文傳送,那麼簡短摘錄,或者圖書介紹,甚至是作者的傳記都是可以的。谷歌圖書搜尋結果頁上設定一個“購買此書”的連結,將其連結到亞馬遜書店(Amazon)、巴諾書店(Barnes & Noble)和百萬書店(Books…A…Million)這樣的線上圖書零售商的網頁上。即使使用者透過這個連結在網上書店進行了購買,谷歌也只提供免費的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
亞馬遜書店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