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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同意,謹訂於民國三十年四月一日在重慶磁器口結婚,國難方殷,諸事從簡,特此敬告親友。”

第二天,蔣碧微立馬登了個否認啟事:“昨為西俗萬愚節,友人徐仲年先生偽借名義,代登結婚啟事一則,以資戲弄,此事既屬烏有,誠恐淆亂聽聞,特此鄭重宣告。”都是老夫老妻,做這種遊戲,固然有朋友攛掇和好的情意在,可蔣碧微未免太過計較,巴巴地去登個否認啟事,找心理平衡,尋找情感的高地,大可不必。徐悲鴻的登報啟事,是愛情的糊塗,蔣碧微的啟事,則多少有點負氣。多年共度,她還是不懂得他,她是適合做華麗客廳裡的太太,縱橫捭闔,翻雲覆雨,在人際交往上,她找到了樂趣。而他只是醉心藝術的畫家,他需要的,不過只是一個懂他愛他,能與他在藝術的道路共進退的伴侶。

晚年的蔣碧微在*中,前三分之一寫“我與悲鴻”,筆調凝冷細密,毫髮畢現,其中不乏抱怨。後三分之二寫“我與道藩”,大段情書穿插其間,溫柔綿軟,情深意長,已婚的張道藩在她眼中,是有為的青年政治家(雖然也是畫家出身),是瀟灑中有其凝重,眉宇間洋溢著颯爽的英氣,談吐中充分流露出睿智與機敏。他服飾高雅,風度翩翩,這些都是苦畫家無從比較的。

蔣碧微:雙城紀(3)

她與青年政治家戀愛了。她對於他,是充分理解、支援。為了他的政治前途,她情願做地下情人。他們之間飛鴻不斷,情意綿綿,他們的感情,可以追溯到留法時期,她把他當作今生唯一的知己。可在世人看來,這樣的戀愛,終究未免俗氣,既然真心相愛,為何不敢破釜沉舟,張道藩的權宜之計,損失的,到底還是蔣碧微的利益。

以蔣碧微的個性,她絕不會允許自己的戀愛變成悲劇,在第二段感情中,她始終沒把自己放低,拿著端著,她永遠做女神狀。和道藩幾十年的相處,是一場愛情長跑,在這段旅途中,她始終不是他的妻子,他亦不是她名義上的丈夫。在曠日持久的愛情馬拉松裡,她懂得不確定的重要性……結了婚的可以離,不結婚的才更難斷。她和徐悲鴻,是對吵對罵,是標準的冤家。她和張道藩,卻是相敬如賓,要說對不起、謝謝你、我愛你,可也僅僅如此。也許,她只是需要一場戀愛,好讓自己有勇氣去繼續面對未來的生活。

愛之深,恨之切,蔣碧微又何嘗能忘記徐悲鴻。十八歲那年的出走,夜黑風高,溪水架小橋,她乘著黃包車,按照徐悲鴻的指示的路線,一路狂奔。海明威曾說,二十五歲的時候,能生活在巴黎,是幸運的。蔣碧微得到了這種幸運,巴黎生活雖苦,可到底成就了後來的蔣碧微。沒去巴黎之前,她是養在深閨的少女,去了巴黎之後,她性格中的果決才茁壯成長。後來的蔣碧微,誰敢說不是在第一段婚姻中培養出來的。只可惜,徐悲鴻和蔣碧微對待愛情的方式不同。

1945年12月1日,徐悲鴻與蔣碧微在重慶沙坪壩,重慶大學教授宿舍裡,進行了隆重的簽字離婚儀式。夫妻一場,蔣碧微需要一個鄭重的儀式來為自己的婚姻正名(有離婚,必然有結婚,所以不是同居)。到場的人除了律師沈鈞儒外,還有不少朋友以及徐蔣的女兒麗麗。蔣碧微辦完手續,便搭車直駛重慶。在中國文藝社裡,她度過了勝利以後的第一個除夕,之後又去朋友家,打了一夜的牌。

在婚姻的那一霎,蔣碧微不會沒有傷痛吧,多少年的恩怨,在紙面上一筆勾銷,可情感上千絲萬縷的聯絡,又怎能是一紙合約就能清算。蔣碧微打了一夜的牌。這種太太式的發洩,也許正式她緩解傷痛的好辦法。可她到底沒有掉眼淚。從家庭走出來,走到大千世界裡去,蔣碧微已經逐漸懂得了男人的不可靠。戀愛可以談,生計還是應該自己籌劃。所以,在正式走進張道藩的世界之前,她謀求了價值不菲的籌碼,她已經為自己的下半輩子,做好了打算。

1949年5月26日,蔣碧微和張道藩在臺北團聚,他們找到了渴望依舊的屬於他們的孤島寶島,可是,這樣一個孤島,真就是愛情的天堂嗎?張道藩法國原配素珊和孩子麗蓮住在高雄,蔣碧微則住在臺北,一南一北遙遙相望,張道藩身夾其中,拉鋸戰在所難免。

可機巧之處就在於,張道藩與法國之妻的孩子張麗蓮,竟是蔣碧微姐姐所生,是蔣碧微安排把外甥女送給素珊撫養的。這樣的安排,是為了解素珊膝下無子的孤苦?還是為了在道藩身邊安插一個永久的痕跡?不得而知。

1950年,素珊在高雄港務局工作的姐夫得到機會,轉職到澳大利亞東部的法屬新卡利多利亞島工作,素珊便同行去了卡島,一住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