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故納新,有進有出,晉商在用人上還注重獎罰嚴明、決不姑息。李宏齡有一段話道出了獎罰嚴明的重要性。他說:“人才之興,全憑鼓舞。若賞罰之際不能允洽,則賢能無由奮起,而不肖者反得夤緣而上,成敗所關,豈淺鮮哉!”所以,晉商總是賞罰嚴明,不徇情,不護短。
李宏齡長期擔任蔚豐厚票號駐外莊掌櫃,在北京、漢口、上海等都任過職,並取得過顯著成績。他在北京分號任職時間最長,在總號中也很有影響和地位,但在任用人員上從不憑資格徇私情,始終出以公心,舉賢薦能,受到全號上下的同聲稱讚。
李宏齡從長期經營管理中,深深認識到:“號事之興衰,全在人位之高下。”“事在人為,得人則興,失人則哀。”作為票商,李宏齡在用人方面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見解。他本著這一指導思想,在用人上,特別注意選賢任能,裁汰平庸。
李宏齡在北京分號任掌櫃時,重用侯中傑管理業務,梁鴻基管理賬務。一個跑外拉存貨,一個管賬不出錯,猶如他的左膀右臂。但他並沒有因此把這兩個人壓在自己的翅膀之下,而是積極向總號建議破格提拔此二人,哪怕調往外地也在所不惜。他手下還有個叫劉承基的人,寫書信很有功底,業務也非常熟練。總號提出要調劉去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