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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人的、被殺的,都是姓張的,原本都是骨肉兄弟。

那次被殺的積極分子中,本村的大約有七、八個人,裡面只有兩個是忠厚本分的老實人。其中一個,被殺那一天白天還來家裡串門,跟外公嘮了大半天家常。事後,曾經有人懷疑外公給那個貧協主席通風報信,但外公、外婆拼命矢口否認;外公的堂兄雖然對貧協主席脫逃感到非常惱火,但他知道外公這個人菘,翻不起什麼大浪來,因而也就沒有把外公怎麼著。而被外公救了的那個貧協主席,竟然絲毫沒有感激外公的救命之恩,後來在沒收、瓜分外公財產時仍然非常積極;解放後外公蒙冤判刑時,貧協主席也並未對外公施過一隻援手。

此時滑縣尚未解放,村子裡走馬燈似地過不同的隊伍:有時是國民黨中央軍來,有時是雜牌隊還鄉團騷擾,有時則是土匪老抬來搶劫。外公外婆沒見過世面,也搞不懂都是什麼隊伍,只知道這些隊伍一來就要錢要糧,弄得雞飛狗跳。直到有一天,外婆早晨起來一開門,嚇了一跳:發現院子裡睡的都是兵。這些兵跟以前來的那些完全不一樣,起來後打掃了院子,還幫著外婆把水挑滿,然後就開拔了。外婆在戰亂中活了三十多年,見過不少軍隊,惟獨這一支令她感到親切。直到幾十年以後,她還念念不忘第一次見到解放軍時的情景。

《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 第二章 解 放(1950~1957) 二、土地改革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舊時代的中國億萬農民唯一的夢想就是靠勤勞、節儉獲得積累後不斷地購買土地,他們熱愛土地並沒有任何罪過。我的外公、外婆原本是村裡有口皆碑的勤儉之家,這四十多畝地產,並不是他們搶奪來的,而是他們一輩子辛辛苦苦、點點滴滴地積攢起來的;外公外婆沒有軍閥和官員作靠山,他們都是本分守法的淳樸農民,談不上什麼“魚肉人民”。因此,外公、外婆這樣的人,應當算是中國舊式農民中最勤勞、貢獻最大的一類人,把他們的成分劃作“地主”、“剝削階級”而加以壓制和歧視,實在是冤枉。

前面提到過,外婆的哥嫂是一對惡人。外婆的哥哥一向遊手好閒,喜歡吸鴉片、嫖娼及賭博。俗話說,“龍生龍,鳳生風,老鼠兒子會打洞”,他們的四個兒子中有三個也成為地痞流氓,跟外婆的哥哥一樣吃喝嫖賭抽大煙,其中一個還染上了梅毒。外婆的姐姐在守了三十多年寡以後,無兒無女,想老了有個依靠,就開始把老頭子家的錢往哥哥家裡偷,買了不少地。誰知往家偷多少,其兄和他的三個兒子就花多少;外婆的姐姐前面買地,他們幾個就偷偷賣地。解放後二次土改時,趙老太爺家的地被分了,外婆的姐姐也從原來的趙家裡被趕了回來。此時外公蒙冤被抓,外婆家境極為艱難;於是外婆的姐姐回來後住到了哥哥家裡,遭到哥嫂的百般虐待,這個苦命的女人沒過幾年就瘋死了。

外婆的哥哥為了吸食鴉片,到解放前夕已經把地賣得精光,最後剩下一匹騾子,也找到外公以五塊現大洋的價格賤賣給了他。當時我外公滿心歡喜,還以為撿了個便宜,誰知這筆買賣做成以後還不到四個月土改就開始了。不過,外婆的哥哥倒是時來運轉,淪為典型的農村流氓無產者後,卻因為身無分文劃為了貧農。外公家被劃作地主,家裡的田地、牲畜、農具都被瓜分了,解放後又被從原來的二層小樓中被趕了出來,在一座老廟中棲身。我小的時候回老家時,還在那座廟裡住過。到了一九八一年,才在我母親、大姨的支援下蓋了一座新屋。我小的時候,外婆一想起來還常常後悔地說:要是當時不那麼省著過日子買地,都和他的哥哥那樣吃了喝了,或許這後半輩子還不至於這麼倒黴。

對於土地改革問題,儘管我的父母家都是地主,土改中被分掉了土地,但我一直都認為:土地改革是必要的,因為中國人口太多,土地資源有限,因而過度的土地兼併和集中會造成貧富分化和社會動盪。例如外公所在的那個村子,有二百戶人家,但其中絕大部分土地都集中在二十戶富裕人家手裡。不過,我認為土改中僅僅依據財產多寡而不是依據行為好壞給人劃線,以決定是“統治階級”和“被專政階級”的做法是欠妥的,特別是再依據這種劃線將歧視與迫害強加到被“均富”者及其子女身上。雖然共產黨一直講“實事求是”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實際執行起來卻往往不是這樣。此外,不問農民財產的取得途徑是否合法,簡單地加以瓜分而不給任何形式的補償,也容易人為地造成矛盾加劇。

解放以後,人民政府開始清算昔日血債。當年僱傭槍匪殺害貧協積極分子的首犯外公堂兄逃亡,多年杳無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