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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官中有 86 人參加過軍隊工作。24 人曾是吳的直屬下級;另 37 人

曾是他的部下的工作人員;25 人曾在其他軍隊供職。這些人並不是都當過前

線軍官;許多人擔任過顧問、書記、軍法官、軍需官,等等。有些人甚至在

當行政長官時兼任軍職。①

地方長官的更換率顯然很高,尤其是在不穩定地區。例如在四川——該

省在整個軍閥時期處於分裂和混亂狀態——地區行政長官的平均任期非常

短;有一個地區,只有兩個行政長官設法任職滿了一年,而 22 人保持他們的

職位不足一月。②在被爭奪地區,情況可能特別複雜;1919 年一度有三個敵

對的行政長官在廣東的同一個地區各自建立機構,同時宣稱他們有權統治。

軍閥時期破壞了以前的迴避制度,依據這個制度行政長官不準在他的家

鄉地區任職。本地居民在他們自己的地區裡當行政長官的人數明顯增多;在

有些情況下,縣行政長官就是他們自己的縣的居民。例如在廣西的一個大縣

裡,在 1912 和 1926 年之間,18 個縣行政長官中的 15 人是本省人,而 7 人

就來自本縣。 ③

稅收

為了提高軍閥和其主要部下的個人權勢和供應部隊的武器、給養和薪

餉,軍閥政府對獲得資金非常關心。由於各級政府因戰爭和人員變動很快,

常常陷於十分混亂,加之許多軍閥把他們轄區的權勢看成很可能是暫時的,

他們不能總是依靠獲得稅收的傳統做法。他們以他們所能採取的任何手段急

切地想搜刮錢財。

基本稅收的來源是土地稅,有些軍閥就大大提前徵收。一個軍閥也可能

舉辦重要商品的政府專利事業。例如在山西,閻錫山控制了麵粉、火柴、鹽

和其他產品的生產。專利事業尤其適合於像閻這樣許多年來維持一個穩定政

府的軍閥。但也有其他軍閥試圖舉辦類似專利事業的例子。軍閥佔據並經營

鐵路,下令徵收食鹽附加稅和已上稅貨物的過境稅。有些軍閥發行自己的貨

幣:至少有兩例用手工操作的影印機。

銷售鴉片賺得大宗款項;這種毒品的稅收中心在禁菸局的偽裝下日益增

多。在有些地區,合法化了的賭博提供了大筆收入,例如在廣東,1928 年的

賭博稅每月收入 1200000 元,而且是許多高階官吏為私用而瞞過大筆款項以

後的數字。賣淫等行業也受到支援並由軍閥抽稅。

軍閥在規定稅額之外,還以各種辦法向商人榨取。1925 年,山東商人被

迫從省政府機關購買一種新的印花,在所有證件和單據上都得貼用;商人們

可能由北京政府命令已經用類似的印花。商人們被要求提前交納打折扣的執

照費或各種稅款。例如廣東的當鋪被迫提前兩三年以額定數量的 75%交納他

們的稅款。有這樣的情況,地主被迫在指定的日期交出一筆指定的款子,通

常是一個月的地租收入。有時軍閥們乾脆宣佈,城市商人必須在幾天內交出

他們想要的金額;一個軍閥將要被敵軍趕出一個城市時,在他丟掉他的母鵝

前可能爭取獲得最後一個金蛋。盧永祥當他於 1924 年離開杭州時,從這個城

① 吳應銧:《近代中國的黷武主義》,第 62 頁。

② 吳應銧:《民國初年地區行政長官的職業:職業的招聘、訓練和流動性》,《現代亞洲研究》,8。2(1974

年 4 月),第 237 頁。

③ 拉里:《地區和國家》,第 30 頁。

市的商人得到了 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