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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年 1 月的 62.90

元跌到 12 月的 26.60 元。預定在 1932 年 1 月償還的內債約 2 億元,是 1931

—1932 財政年度預期收入的 1/3,而大多數內債應在五年內償還。由於不可

能再借錢和麵臨拖欠的前景,銀行和債券持有者被迫同意對內債實行整理,

所有債券一概改為年息六厘計算,延長還本年限約為以前的一倍。從 1933

年開始,由於世界性蕭條的影響,赤字的壓力又出現了。如表 20 所示,由於

軍費增加,從 1933 財政年到 1935 財政年,借款總數每年上升。1936 年 2 月,

進行第二次內債大整理,發行統一公債 14.6 億元。以之取代 33 種期限和利

息不同的舊債,有五期用關稅擔保,年息 6%,到期年限為 12、15、18、21

和 24 年。此外又發行新債 3.4 億元,到 1936 年底,內債發行總數接近 20

億元。

發行如此大量的內債及其處理方法,揭示出國民黨政府和上海銀行界之

間有趣的共生關係,其中包括四大官方銀行(農民銀行設立於 1933 年)。很

大一部分債券被銀行吸收。例如,1936 年 2 月,它們擁有未付債券總額的 2/3。

除了少數例外,至少在 1932 年以前南京政府的做法是,把債券寄存在銀行作

為擔保,預支相當於票面價值 50—60%的現金。當債券公開發行並已有確定

的市價後,銀行用原來預付款項和市價之間的差額向政府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