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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分一些,但由於當時正值“大撤退”的高潮,官場上的每個人都有家屬或者財產需要轉移,設身處地來想,誰也不願意把事情做得太“絕”,所以港口司令部最終還是決定削減軍糧的運載量,把艙位留給了蔡智誠所率領的貪官汙吏們。

(PS:傘三團未能裝船的近百噸糧食後來由上海地下黨組織變賣為活動經費)

4月13日中午,金利原始碼頭熱鬧非凡,兩千多名傘兵在這裡舉行大會餐。飯桌上擺滿了燒酒,官兵們你敬過來我敬過去,好多人都整醉了。

傘兵三團下轄三個營,每個營五個連(三個戰鬥連和特務連、機槍連),再加上團部直轄的團部連、通訊連、衛生連和炮兵連,總兵力為兩千五百多人。但這支部隊自組建以後就沒有上過前線,所以蔡智誠對他們的情況並不瞭解,看見眼前這亂七八糟的場面,他不禁有些擔心地對傘三團政訓處主任陳浩說:“上船之前還喝這麼多酒,你們搞得是什麼名堂?”

可陳浩的回答卻是:“別掃興,這是團長的好意”。

陳浩也是傘兵司令部直屬隊的老人,蔡智誠當搜尋營指導員的時候他是通訊營的指導員,彼此間還算是比較熟悉。按道理,政訓處主任在軍事行動中應該擔任監督紀律的執法官,可陳浩此時的胳膊上卻沒有佩帶督察隊的袖標。原來,傘三團在“護路”期間沒收了一些走私物品,這些東西存在鐵路警備司令部的庫房裡還沒有處理完畢,照規矩,“變賣非法物資”的事情通常是由軍需官負責的,可劉農畯團長卻把這個美差派給了政訓處主任,陳浩憑空揀到一個留在上海發洋財的機會,高興得不得了,自然也就犯不著再去節外生枝多管閒事了。

政訓主任不管事,其他人就更管不著了,一幫傘兵從上午十點狂飲到下午一兩點,這才搖搖晃晃地上了船。營長和連長們基本上都喝高了,還沒等輪船啟航就紛紛酣然入睡,安排艙位的事情只好交給督察隊去完成。

“中字102”號船身長100米、寬16米、吃水4米,滿載排水4000噸,裝備兩臺柴油主機,航速11節。它的內部艙位分為三個部分,底層是暗艙(彈藥艙)、中層是大艙(坦克艙)、尾部是乘員住艙,另外還有艙面的島型建築也可以住人。

(這是“大別山號”,也就是招商局的“中字122”,“中字102”也是這個樣子)

當初作為軍艦,這條船安裝有十六門火炮並配備了140多名官兵,雖然改成滾裝輪之後只需要二十多個水手就足夠了,但它的乘員住艙卻依然保持著LST—1型坦克登陸艦的原樣。艙內有上百張床位,是整條船中住宿條件最好的地方,蔡智誠的“國大代表團”、22兵團通訊隊和傘兵的軍官家眷就住在這裡。除此之外,傘三團的營級軍官住在艙面建築,而基層官兵則被安排進了“中艙”,這中艙其實就是以前的坦克艙,面積大、空間也比較高(設計能裝十八輛坦克),傘兵在船艙裡搭建了上下鋪,兩千多號人擠在一起就象是屜籠裡的肉包子一樣,熙熙攘攘吵吵鬧鬧熱氣騰騰其樂融融。

艙面上停滿了卡車、吉普車和摩托車,大大小小的汽油桶、汽車輪胎以及各種軍械配件捆在一起摞得老高,傘兵的迫擊炮、火箭筒、輕重機關槍,軍械修理所的車床、鑽床、馬達發電機,官吏家眷的皮箱紙箱、大小包裹、長短傢俬,再加上海員們隨船私運的棉紗、布匹和中西藥品……各種各樣的物件堆成了一座座小山,把原本還比較寬敞的甲板變成了一個漂浮在水面上的雜亂的貨場。

“貨場”的四周划著警戒線,除了手持武器、臂帶黃袖箍的督察隊員,其他人一律不許在艙面上亂走。“中字102”的左右兩舷各有兩個吊架,吊架上的四艘LCVP艇 (Landing Craft Vehicle Personnel)這時已經架起機槍、成為了督察隊的臨時崗亭。小艇上站著一位神情嚴肅的年輕上尉,手裡拎著“湯普森”、腰間還插著兩把短槍,蔡智誠忍不住提醒他“你把槍機開啟了,萬一輪船顛簸槍走火,打到自己怎麼辦?”,那位顯然沒怎麼上過戰場的執法官這才趕緊關上了手槍的保險。

(LST坦克登陸艦上的LCVP艇。從舷號上可知這兩艘小艇屬於“中字201”,也就是臺灣海軍的“中海”號)

傘兵部隊的每個營和每個連都有正副兩個指導員,通常情況下,執法官的工作應該是由具備戰鬥經驗的政工人員擔任的,可這次為什麼會讓一個毛頭小夥來領導督察隊呢?蔡智誠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回到客艙,問過姜鍵以後才知道,原來傘三團的政工幹部有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