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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三隊“世忠”、四隊“武穆”,這四個隊是“鴻翔部隊”最早完成訓練科目的連隊——不過,說是“完成訓練”,其實有點打馬虎眼。比如蔡智誠只跳過一次傘,連傘兵證章都沒有得到,也算是合格的軍士了。

根據美國人的規矩,無論官兵,必須連續跳傘八次(每次的考核內容都不一樣),全部合格,才能頒發傘兵證章。如果中間有一次不過關、或者兩次之間的間隔時間超過一個月,都必須從頭再來。按照這個標準,別說傘兵二隊,就連全突擊總隊也沒有多少人能拿到傘兵證章。

當然,這事也不能怪當兵的。傘兵證章是個橢圓型的胸牌,上面畫著個帶翅膀的降落傘,蔡智誠做夢都想得到那個東西,一有空,他就抱著傘兵裝具、揣著跳傘成績表跑到機場上,等著帶隊官喊:“還有座位!誰來參加?”,可等來等去也沒等到機會。

1945年6月6日下午,蔡智誠和幾個同伴擠在一輛摩托車上,準備去機場當“替補”。車子剛到路口就被攔下來了,一群帶白箍的哨兵擺著手說:“回去回去,機場戒嚴了”

傘兵二隊的幾個士兵只好往回走,一路上還議論著:“機場戒嚴是怎麼回事?是不是有什麼大人物要來視察了?”

回到軍營,看見傳令兵潘崇德正跑來跑去地通知大家:“今天下午開澡堂,要洗澡的趕快去”。那時候,連隊澡堂的鍋爐是燒柴油的,通常只在晚飯後開放一兩個小時,現在居然讓大家下午去洗澡,肯定是遇到什麼事了。

晚飯後,兵營裡忽然來了一夥美國軍官。蔡智誠還在想:“今天又戒嚴又洗澡的,難道就是為了迎接這幾個美國佬?”,可就在這時,分隊長周之江傳達命令:“各組進入戰鬥準備,即刻領取戰備物資”。

傘兵分隊下設三個戰鬥組(班),組長都是些中尉少尉。他們跑到庫房裡來領彈藥,一邊議論著:“要打仗了,打什麼地方呀?”

“嗨!誰在乎那個,當傘兵的,坐上飛機直奔戰場,到哪裡打仗?跳下去就知道了”

夜裡十點,蔡智誠和他的戰友們乘車前往昆明巫家壩機場。

——看過《兄弟連》的朋友應該知道,101空降師506團2營E連的官兵是在佐治亞州訓練了一年多以後才奔赴歐洲的,並且又在英國經過了多次演習才踏上戰場。而國軍第五集團軍陸軍突擊總隊第二傘兵隊,組建時間不到三個月、接觸傘兵裝備只有兩個月,大部分戰士的跳傘經歷不超過四次、沒有進行過任何演習,可他們同樣登上飛機、義無返顧地投身抗日戰場了。

傘兵們陸續走進機艙的時候,美軍顧問赫斯少校對中國小夥子說:“年青人,我為你們而自豪。今天以前,只有同伴知道你們的名字,明天以後,你們的名字將會是中國軍隊的驕傲!”

1945年6月6日夜間,“陸軍突擊總隊”第二傘兵隊進入“紅色戰勤(登機)準備”,各分隊根據作戰條例的規定領取軍需物資。這一下,可把蔡智誠忙壞了。

蔡智誠是分隊的技術上士,主要職責是保證武器裝備的正常使用——這並不難做到,因為傘兵的武器、彈藥、給養、裝具……從槍炮到子彈、從頭盔到鞋帶,樣樣都是美國貨,而且全是嶄新的。

說起來,“技術上士”其實並不需要多高的技術水平——美國人的裝備,只要是用箱子裝的,裡面都有本說明書——手雷箱子裡的說明書告訴你“保險插銷”安裝在什麼地方,罐頭箱子裡的說明書不僅提示你如何正確地開啟鐵皮蓋子、還叮囑你注意牛肉的保質期。所以,只要能看得懂英文、再具備一點基本常識,誰都能當這個“技術上士”。

技術含量雖然不高,可雜七雜八的事情卻有不少,臨戰之前更是手忙腳亂。

按照美軍的規矩,士兵的日常裝具是訓練時用的,宣佈“紅色戰勤”之後要另發一套新裝備。這其中包括:

一個傘兵頭盔(防震盔,裡面配一頂船形帽),一雙跳傘鞋(短腰皮靴),一雙作戰鞋(帆布膠鞋),一個作戰行囊(裡面裝有一條軍毯、一套新衣服、一件尼龍雨衣、一包香菸、一包巧克力、兩個肉罐頭、兩包餅乾),一個急救包(裡面裝著消炎藥、消毒藥、止血藥、止痛劑、止腹瀉藥片……),一把傘兵刀,一把摺疊鐵鍬,一隻手電筒、一個軍用水壺(帶飯盒),還有一個基數的彈藥(四枚手雷、50發手槍子彈、200發步槍子彈)。除此之外,傘兵們還需要攜帶其他彈藥,比如地雷、炸藥、機槍子彈或者火箭筒彈……

這些東西(包括香菸餅乾)全都是美國貨,需要“技術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