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必已在性事方面無能;或雖曾雄風大展,但因過度淫亂,下場終於還是性無能了。自宋至明清,坊間所印,比比皆然。但著文之人,是並不會僅僅滿足於批判和詛咒的,還要為自己尋找到或曰創作出背後所依的“抗體”來。勞倫斯籍以與貴族之虛偽抗衡的是那一個儘管沒有文化卻體魄強健對愛坦率的劈材人;魯迅引為社會楷模的是敢於直麵人生的“真的猛士”。他一生未能塑造出這樣的一個“猛土”給我們看,故僅能用雜文來直呼“真的猛士”的出現;沈從文面對“新新青年”和老“青年”倍感失望,失望到連對他們在“性”和“愛”方面的表現也令人沮喪,於是描寫出自己理想中的“湘西”的別樣的、他認為活得自然、灑脫、最合乎人性的男女以及他們的“性愛”品質。到後來,他已變得不屑於批判和詛咒,而沉湎於他的“理想”之境了。
魯迅終生未尋找到“理想”之境及其人們,故終生孤獨。
沈從文則怕極了那孤獨,恐蹈魯迅覆轍,乾脆掉過頭去,背對令自己厭惡並沮喪的大都市的現實,為自己營造一處人文情懷得以安放的“理想”之境,讓自己的靈魂和精神與那裡的人們共鳴。而在中國,在當時,那“理想”之境或曰眷顧主地,除了是他來自於的家鄉湘西,不可能是別的任何地方。而那裡的人們,在他看來,當然不論男女都是效能力活潑充沛的,他愛屋及烏,美化了當年現實中的湘西及其人們。這是無疑的,也是較普遍的文學現象。在沈氏,自然體現他力圖弘揚“人性解放”的主觀性,客觀上也不無那樣的作用。
但是否便可順理成章地認為同時也“又內蘊著‘民族解放’的主題”呢?
“人性解放”自然只能是民族之“人性解放”;由而“人性解放”等於“民族解放”——這是論者的邏輯;文字上具有的邏輯性。
這也等於如此這般地看待《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勞倫斯想要透過他的小說振興大英帝國的貴族們的效能力,從而復興大英帝國之貴族精神,又從而振興整個英倫半島之民族的生力。
本人認為——如此評說,未免牽強。
理由如下:
“民族解放”四字,當有兩重指意——其一,一個民族從自身的文化繭衣之中主動解放出來;其二,在遭到外族侵略時,從被佔領的狀態中解放出來。固而“民族解放”在當時便是“救亡”的另一種說法。
同樣四字,既有兩重指意,論者所論,是其一,還是其二?還是都涵蓋著了?——應當解釋清楚。
客觀情況應是這樣的:中國也大,地域也廣。東北雖被佔領,但當時包括文人知識分子在內的國人,真以為大憂大患者並不多。胡適並不,魯迅並不,沈氏也並不。他們的眼,當時主要還是以內憂為憂,皆還沒有以外患為患。真以外患為患,乃日軍全面侵華之後。沈的大部分小說,寫在此前。
故沈氏主觀上有著籍匡正民族正常性愛心理和能力以達到“民族解放”的大文學追求文學使命;“民族解放”在他那兒恰當來說是民族的人文潛質的正常性的恢復。
一個民族的人文潛質怎樣,包含它的性愛觀念怎樣。
但人文潛質怎樣並不主要由性觀念怎樣來判斷,還有其他多方面判斷標準。當一個民族在精神上極其萎靡,當時的中國便是那樣——亟待復興的果而是性的能力嗎?
是否本末倒置?
是否誇大其詞?
倘以性論,阿Q是很有性幻想的——對吳媽,對小尼姑便是,是否反證其實阿Q作為一箇中國人尚還可救?
又,據我所知,沈氏的文學觀是唯美的——他不過是以唯美之筆墨描繪湘西風情種種,其中當然也描繪到人情,即——人的情愛及性愛形態。
但他的主觀上,並不認為自己是在肩負著與民族興衰關係密切的什麼大的“使命”和“責任”的。
恐怕尋找不出任何一句沈氏自己的話來能夠顯然地證明這一點。
作者自己並未高標自榜以白世人,論者其論是否一廂情願?
而又據我所閱,沈氏在一篇論及他文藝觀的文章中說過——他同樣是很厭煩將文學囿在什麼“使命”和“責任”中的。他基本上是為文學而文學的一派,認為作家當有權任意選擇與“使命”和“責任”不相干的寫作道路(手邊沒有資料,只能言其大意)——而他的湘西系列,是此前提之下的作品。
故連美國人寫的《沈從文傳》中,也指出了他後來迴避社會現實的一面。
而我認為——本論文的論者,恰恰將此一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