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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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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講,我對自娛寫作之說法,起初是莫明其妙的。什麼叫自娛寫作呢?不得其解。終於明白了以後,我從說法上是不承認的。現在也不承認。不是指我根本否定這類寫作,而是認為“自娛寫作”的說法其實極不恰當。前邊我已談到,有意思本身即成一種寫作的意義。只要那點意思不低階。自娛寫作往往在有意思方面尤勝於別類寫作,我幹嘛非要反對呢?我不明白的是——倘問一個人在幹什麼,他說在自悅,這我們不會覺得愕然的。悅就是愉悅啊。一個人在聚精會神地自己下一盤棋,那也會是他愉悅的時光。但娛是娛樂,歡娛。一個人的寫作內容無論多麼有意思,多麼富有嬉戲性、搞笑性,那也絕不可能僅僅是為了自娛。絕不可能自己寫完了,笑夠了,於是一件事作罷,拉倒。說是自娛,目的其實在於娛人。沒見過一個人說單口相聲給自己聽,自己搞笑給自己看的。周星馳主演的《大話西遊》,乃是搞笑給大眾看的。一人樂樂,莫如與人同樂,豈如與人同樂?所以細分析起來,其實只有娛樂性寫作一說。在寫的人,主要之目的是為了“娛”他人,更多的人。他人不“娛”,則己不能“娛”也。更多的人“娛”了,自己才“娛”。

這種寫作不同於以上幾種寫作。企圖聽到叫好反應的心思往往是相當強烈的。正如在生活中,開別人的玩笑是為了自己和眾人開心。開自己的玩笑也是為了同一目的。生活中有什麼現象,文學中便有什麼現象。文學中有什麼現象,就證明人性對寫作這一件事有什麼需求。這種寫作又可能是一個嘻嘻哈哈的陷阱。在低標準上也許流於庸俗,甚至可能流於痞邪。正如生活中有人專以羞辱耍弄他人為樂,為能事。自得其樂,不以為恥。民間叫“耍狗蹦子”。這類寫作在低標準上既如此容易,且往往不無閒男散女的叫好、喝彩和廉價的笑聲,所以每誘專善此道的人著迷於此。寫的和看的,都到了這份兒上,便是一種文化的吸毒現象了。起碼是一種嗜痂現象。一旦成癮,無論寫的看的,都會令人嫌惡。

大學學子,尤其中文學子,始於娛樂寫作,無妨。但又何妨超越一下娛樂寫作呢?因為是大學生啊!因為是學中文的啊!

以哪一類寫作超越之呢?

我主張諸位也要嘗試自修寫作、人文寫作。自修寫作,無非啟智、言志、省悟人生、感受人性細膩之處兼及解惑於人。人人都希望自強,但不知自修又何談自強?自修寫作,提升我們的認知方法,思想方法,感情方式,能使我們做人處事有原則。而人文寫作,弘揚人性、人道和社會良知,乃是人類寫作歷史延續至今的主要理由之一。

我主張同學們,尤其是那些也想要寫作,但入大學以前,除了作文幾乎沒進行過別類寫作的同學,首先從感情寫作接近文學意義上的寫作。當寫作這一件事與我們心靈的感情閘門相關了,技巧是處於第二位的。所謂經驗也即退場。

在欣賞教學中,也許會將一篇情真意切的作品解構了,橫講豎講。彷彿那樣一篇作品,是按照最經典的文學原理,以最高超的技法將內容組合起來的。於是才達到了完美似的。其實,我的體會不是那樣的。那時寫作者頭腦之中,是連讀者也不考慮的。那時寫作這一件事變得相當純粹,只是為了記錄一種感情而已。因為純粹,所以寫作變得像自然界的事物一樣自然而然。

但必須強調,我這樣說是相對的——因為修辭能力,體會情感深淺的區別,個人秉賦的區別,使這類習寫狀態差距極大。

我之所以有此建議,乃因它根本不理會技法和經驗。所以往往不至於被技法和經驗之類嚇住了懵住了不敢寫。為記錄感情寫作,人人當敢為之。既為之,所謂技法和經驗,則必在過程之中自己體會到。有了些最初的體會再聽傳授,比完全沒有自己體會的情況下,希望聽足了再寫,要好得多。

總而言之,寫作這一件事,只聽是不夠的。大學中文的教學,聽的太多,習寫太少,所以容易眼高手低,嘴皮子上的功夫。

總而言之,以上一切寫作,都比只聽不寫好。學著中文,只聽不寫,近乎自欺欺人……

關於愛情在文學中的位置

我還是文學少年時,那是頗愛看愛情小說的。我曾寫文章公開承認,《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和《牛虻》兩部書,對於少年的我,首先是被書中的愛情部分所吸引的。連《希臘神話故事》中最吸引我的,也是關於天庭諸神們的愛情糾葛。

我是文學青年時,當然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