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她為何要這麼做,她不是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嘛,為了找到自己的未婚夫,這一點可能讓很多人看了不會相信,所以有太多的人都會去相信這一點。
“對人生沒什麼希望,只是希望自己‘爛的出名’。”
對於這樣的說法,我發現,人都會有看法,下面的看法乃是從網上收集到的
1、新浪網友:2009…10…15 13:29:42 人賤如此,不如去死
2、新浪網友:2009…10…15 14:04:40 悲哀
3、新浪網友:2009…10…15 22:24:34 賤到極致,打工有多種選擇,她還是自己願做小姐能怨別人嗎?知道自己有病還做,惡意傳播,該判點天燈!女人沒這樣的,丫肯定是一個變性人。
4、新浪網友:2009…10…16 12:19:09 贊成一樓意見。賣肉的賤人你有權告發*你的禽獸;但沒有理由報復其他買歡的人。做雞是你貪圖財富的選擇;沒有人逼你。你沒有理由將自己的變態與自私轉嫁給別人。
5、贊閆得利:2009…10…16 15:03:54 閆得利的行為是打擊賣淫嫖娼的一個有效方式,看誰還敢亂搞,誰還敢不帶套。
……
除了對閆德利的聲討,還有的一些無聊之人夾雜在其中看熱鬧,我沒有看到其它的觀點了。
這就看出了問題,你嫖是沒罪的,不管是嫖女人還是男人,是未成年人還是成年人,不管你嫖的下流(在洗頭房裡嫖),還是嫖的高尚(在TKV裡娛樂),都是可以的。所以啊,太多的男人都喜歡嫖,反正沒罪嘛!
嫖的人沒罪,那麼賣的人就有罪了,這就是我們這個社會,況且法律上還有明文規定嘛!賣淫罪!不過,我沒聽過有嫖娼罪!
還有的就是,我們知道,在當今之社會上,有千千萬萬個像閆德利這樣的女子,她們在一開始的時候可能還是被動的,也許到最後就變成主動的了。這說明的問題,似乎已經是相當明確的了。我們的法律中堂而皇之的規定著不能賣淫,不能嫖娼,不能有妓院。但是現實中這些東西那樣不存在?!可能有某些人,甚或還是些高高在上的法律專家,他們會這樣說:“現實當中存在的是公關、娛樂和KTV,這些東西只要納稅,是允許存在的。
是啊,說的何其好啊,這些東西現在不就是依照這樣的模式存在嗎?!
威嚴的法律條文成了一紙空文,那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道德和法律已經成了*裸的*布,似乎不必頂禮膜拜了!
閆德利,我只想說你是一個悲哀的女子,你是一個不幸的女子,你的悲哀是你生活在了這樣的時代,你的不幸是因為你的生命就快要終結……
我突然又想起了《月牙兒》裡的幾句話:飯是實在的,實在的去掙好了。可是,實在掙不上飯吃,女子得承認自己是女子,得賣肉!一個多月,我找不到事做。
我想,這句話也很符合當下的時代啊!
老舍寫作《月牙兒》,是寫的舊的,黑暗的時代的時候,文中女主人公的悲慘遭遇我們大家看過的都會知道,那是發生在舊時代的事情,那個時代是被人民所不齒的時代,那個時代被人民推翻的時代!
可是在現時代,我們又看到了這種東西,閆德利是站出來的一個,因為她說了:“對人生沒什麼希望,只是希望自己‘爛的出名’。”還有多少像她這樣的女性呢?!
我想,老舍如果活到改革開放的話,他會悲憤的,他會哭的。為何呢?因為他在舊時代極力鞭撻的東西在新時代竟然也出現了,他極力歌頌的新時代竟然也出現了舊時代的東西,難道他不哭嗎?難道他不悲憤嗎?!
正在這個期間,巡警把我抓去了。我們城裡的新官兒非常的講道德,要掃清了暗門子。正式的*倒還照舊做生意,因為她們納捐;納捐的便是名正言順的,道德的。——摘自《月牙兒》
我們看著閆德利,看著和她同樣的女子,我們依舊。出現了這樣的事情,上了新聞的頭條,只不過給了一些人飯後的談資,而且還是惡意的談資。太多的人,依然在嫖,依然在賣。嫖的人淫笑著得到了生理上的滿足,賣的人麻木的捏著到手的一疊鈔票……
華麗的夜晚
吞噬著一切
濃妝豔抹的人
再一次登臺表演
歌舞聲中
一切平靜
不識字的人
為文化和道德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