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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存疑,疑點就是羅香林記載的史實出處。

我們沒有充分的理由採納羅香林的論述,但不等於說我會認可主流學者的說法,因為主流觀點依然禁不起推敲,首先,孫中山指證的根據或者說證據,從來未見提及,其次,孫中山的指證並不是在鄧鏗遇刺後不久做出的,據本人查閱的資料,孫在公開場合指證陳炯明是殺害鄧鏗真兇,是1924年,他在《三*義》民權主義第一講中提到的,也就是兩年以後,是孫中山早就知道陳炯明殺害鄧鏗而不宣佈嗎?沒道理啊,因為鄧遇刺3個月後,他倆就決裂了,沒必要替陳隱瞞啊,那就是兩年之後孫才調查清楚鄧的死因,也太牽強啊,當時找不到證據,兩年後找證據豈不更難。第三,鄧鏗只不過是陳炯明一員部將而已,如果感覺鄧的立場不利於自己,明著撤了他的職不就完了,何苦搞暗殺呢?第四,1921年6月28日,陳炯明進軍廣西時,由鄧鏗全權代行職務,第二年也就是1922年2月,鄧鏗遇刺前一個月,陳回海豐老家,仍由鄧全權代行職務,可見陳對鄧十分的信任,完全沒有殺鄧鏗的理由。

鄧鏗不光是陳炯明的心腹,同時還是宣誓效忠孫中山的中華革命黨的黨員,曾經的中華革命黨軍務部副部長,對孫中山敬佩有加。因為他和二人關係都有比較密切的關係,在孫陳出現矛盾時,他一廂情願的努力從中斡旋,所謂斡旋就是兩邊說好話,結果卻是兩頭不討好。兩頭都對他產生猜忌,認為他被對方爭取過去了。也正因為此,才使他的命案撲朔迷離起來。

本人雖然對羅香林的記載存疑,但卻認為孫中山確實難逃嫌疑。

說到這裡,我們重新審視一下孫中山實力,前面我們說了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挑動軍閥鬥軍閥”,或者說是利用軍閥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軍閥們不傻,你可以利用我,我當然也可以利用你,不論是當初的“大元帥”還是現在的“非常大總統”都是利用與反利用,利用與被利用的產物,因此對於軍閥們來說,孫中山是一枚重要的,舉足輕重的棋子,孫中山深知並充分利用了這一點,周旋於各派軍閥之間。

好,書歸正傳,先說動機,殺人是需要有動機的,殺鄧鏗當然也必須有動機,剛才我們分析了陳炯明沒有動機,那麼孫中山有嗎?有,鄧鏗乃陳炯明手下第一大將,殺掉鄧鏗,可以敲山震虎,逼陳炯明就範。這可能嗎?陳炯明要兵有兵要錢有錢,你孫中山敢這麼幹嗎?這個問題得這麼看,首先沒有什麼事是孫中山不敢幹的,其次,這是暗殺,陳炯明可以懷疑孫中山,但卻沒有證據,沒有證據要他直接抓大總統,自然會給其他軍閥以口實,孫中山背後還有幾派人馬呢,這些人雖然不會為孫中山的“主義”打仗,但卻完全可以利用孫中山找理由打自己認為該打的仗。

接著,我們來看看,鄧鏗遇刺後,孫陳都幹了什麼。

3月26日,也就是鄧鏗遇刺身亡三日後,在桂林主持北伐的孫中山決定停止勞而無功的北進,率領主要由李烈鈞所屬的滇黔贛聯軍和許崇智所屬的粵軍一部組成的北伐軍密返廣東,理由是糧餉給養接濟不上,而負責籌措北伐軍資糧餉的正是鄧鏗。之所以說是密返,是因為這次回返的目的地是陳炯明的大本營廣州,可卻沒和陳炯明打招呼,而且是分兵兩路,一路經梧州、西江到廣州,另一路經韶關、北江到廣州,所以說“密返”好聽,準確的說法似乎應該是“殺向廣州”,沒有不透風的牆,何況是大軍如此運動;陳炯明急忙向胡漢民電詢,孫中山是否要班師?胡漢民回答說,欲進不能,只得回來。此時廣州的守軍只有剛剛死了師長的第一師和洪兆麟的第二師,可這個關鍵時候,洪兆麟卻鬼使神差的請假去了上海,而魏邦平的第三師竟然宣佈中立,其他部隊遠在南寧,已不及回救,4月9日,孫中山向陳炯明的部隊發出警告:不許阻擋北伐軍回師,否則武力對待。然後在行至梧州和肇慶時,兩次電召陳炯明過來商討所有問題,陳炯明拒不應召,很正常,都這時候了,擱誰能去啊。孫中山一看陳炯明不敢前來,知道他怕了自己,就派汪精衛前往會見陳炯明,傳達幾項命令:(一)省長、總司令讓出一職。(二)北伐軍需換新槍。(三)北伐軍軍費須於六個月內籌齊,這時候,已經不是和陳商量而是命令了。已處劣勢的陳炯明再一次拒絕了孫中山,我不同意北伐,我不同意你拿錢去打仗。你也別讓我讓出一職了,不是給我內務總長、陸軍總長、廣東總司令、廣東省長四個職嗎,我都不要了。孫中山給陳保留了個陸軍總長的位子,其餘三職免去,陳炯明“遵令卸職”,命令自己的部隊撤出廣州,讓給孫中山,自己也於21日離開廣州,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