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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遙派,打去吧,你們不把我當回事,我也沒必要把自己當事,愛咋咋地。直系大勝回來,此時的老大是曹錕,老二是吳佩孚,他們說了,老徐,你這個總統根本不是國會選出來的,不合法,你得下臺。然後把早已無事可做的黎元洪給拉了出來,這才是國會選舉出來的總統呢。別說,這還真有道理,1916年6月袁世凱病故後,黎元洪先以副總統身份代理總統,後於8月1日正式宣誓就任總統,當時的國會是全國*的,他這個總統是國會批准的,一切合法,所以他確實是當時唯一合法的總統。1922年6月11日,黎元洪再次成為總統,但實際權力在曹吳二人手裡。

這招真絕,黎元洪一就任總統,你孫中山這個非常大總統當著就沒什麼意思了,因為你另立政府打的旗號就是“護法”,如今人家老國會恢復了,老總統復職了,你孫中山怎麼辦?

北方蔡元培等200餘知識分子聯名致函孫中山,請他停止北伐主張,辭去非常大總統職務,粵軍駐廣州的部隊也通電響應,請孫中山離粵北上,恢復國家和平。

孫中山為了武力統一中國,已經自顧自的忙活一年了,其工作的核心就是“挑動軍閥鬥軍閥”,可軍閥們中雖然老粗居多,卻都不是白痴,讓他們為了孫中山的“主義”出兵出餉的事,是萬萬不做的。尤其是掌控兩廣的陳炯明,此人非但不白痴,甚至連老粗都不算,他堅持“保境息民”和“聯省自治”兩個政治主張,首先,我的粵軍就這點實力,能夠保有這塊地盤,讓老百姓過幾天安安生生的日子不好嗎?為什麼閒來無事非要去打仗。其次,現在的局面根本無法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也沒有一個能夠服眾的人來領導政府,黎元洪、曹錕、吳佩孚不是,你孫中山也不是,與其這樣,倒不如大家各省先行自治,把自己這一塊治理好了,然後在適當的時候仿照美國以聯邦制,制定聯邦憲法實現國家統一,總好過打打殺殺,人民遭受塗炭。別管陳炯*裡怎麼想的,起碼人家是這麼說的,這一年多來,粵、桂、滇、湘、鄂、川、陝、京、津到處在打仗,又打不出個所以然來,一些實力稍弱的地方軍閥紛紛支援“聯省自治”的主張,甚至準備聯省互保,共同對付堅持武力統一的吳佩孚。

這陳炯明不僅提倡用美國式的聯邦制統一中國,他還主動邀請陳獨秀到廣東建黨,對共產主義採取友好甚至支援的態度,真非一般軍閥可比,他對孫中山的態度基本就是敷衍,反正你拿我也沒辦法。但這種貌合神離,相互瞧不上,但又相互給面子的局面,終於在1922年6月16日被打破,孫、陳徹底決裂。

這事,還得從鄧鏗遇刺說起。

鄧鏗是一個受過專業軍事教育的新式軍官,從“辛亥革命”起就跟隨陳炯明左右,東擋西殺間,為陳炯明立下汗馬功勞,時任粵軍參謀長兼第一師師長。鄧鏗在一師充分體現了其軍事才華,在他的訓練下,一師的戰鬥力已經遠非其他各師可比,他多方設法羅致粵軍中一些較有朝氣的軍官和由保定軍校畢業不久的青年軍官等作為第1師的骨幹。當時被鄧鏗選入第1師的陳可鈺、李濟深、李章達、鄧演達、葉挺、陳銘樞、陳濟棠、蔣光鼐、蔡廷鍇、張發奎、薛嶽、餘漢謀等人,其後均成為中國軍政界叱吒風雲的人物。

事發是在1922年3月21日,鄧鏗從香港公幹回省,在廣九車站突遭刺客槍襲,擊中要害,兩天後,不治身亡,他這一去卻留下了一個大大的謎團,到底誰是兇手?

海峽兩岸的正史中,都指出,殺害鄧鏗的人正是他的頂頭上司陳炯明,原因是鄧支援孫中山北伐主張,引起陳的不滿。這種說法的源自孫中山和胡漢民的指證,而孫中山為海峽兩岸共同推崇,他說的自然不會假,所以這樁政治謀殺案早早就被定性了。

有替陳炯明翻案的人,依據兩段史實,已是著名史學家羅香林所著的《革命先烈鄧公仲元傳》中的記載:“公知兇手所自來,且身中要害,知不能免,急命司車者駛省署,告陳公(炯明)暨家人親友以後事”,而是魯直之、謝盛之、李睡仙著 《陳炯明叛國史》中的記載:在有人問鄧鏗誰是兇手時,鄧嘆氣謂“我認得,真不料他殺我”,這兩段記述加在一起說明了如下問題:一、鄧認出了兇手。二、這個兇手出乎鄧的意料。三、這個兇手不是陳炯明。本人認為《陳炯明叛國史》中的記載在文字上是找不出毛病的,而羅香林的記錄卻有問題,面對一個被刺的生命垂危的高官,手下人第一反應,也是唯一的反應就是送他去醫院而非省署,而事實上,有據可查的是鄧鏗被緊急送往位於長堤的中法韜美醫院救治。因此,這種翻案依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