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遵從四項堅持(“中華民國憲法所制定的國體絕不改變”為其一),一切如前,他們自樂意投桃報李,在毫無留難的情況下,投經國一票。使他獲高票當選。
環顧現狀,經國接班,為大勢所趨,全島上下,幾乎無人具備和他較量權力的條件,這是人治社會的通病,非臺灣一地為然。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日,蔣經國先生終成為中華民國憲法上的第三位總統。距離一九三八年,他初次從政,整整四十年,亦如孫中山遺囑所說:“餘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那麼漫長。
據曹聚仁說,若干年前,經國給一位朋友的親筆
信上,曾有“共圖大業”一語,那時候,曹教授為之不解。保住蔣先生的江山,在臺灣大放異彩,局面雖小,畢竟還是大業已成。假使,圈子沒有縮那麼小,蔣先生一九四九年後,仍坐鎮南京,以中國幅員之大,政情之複雜,不僅經國大業,可能僅止於主席(省)、部長,蔣先生是否能做終身總統,卻很難說呢?
然而,大器晚成,未免太晚,幾乎從他當副部長那天起,過去隆中高臥的日子,一去不復還矣。就職總統那天,各國道賀的使節,少到不足二十人,且都是無足輕重的中南美小國,場面實在非常淒涼。
臺北希望卡特政府能派位特使,為這位打打氣。美國究竟是國府最重要的支柱,白宮裝糊塗,已使臺灣感到很難堪,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國家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竟於臺北盛曲當天,飛往北京,一葉知秋,夫復何言!
在北京,布熱津斯基保證,“卡特總統決心和你們一起克服達成關係正常的路上的殘餘障礙。”那已是明顯不過的徵象,臺北和華盛頓的外交關係,日暮途窮,連諸葛亮再世,都無法挽回了。經國自華府接獲的報告,彷彿若無其事,但總覺得是危言聳聽。
靠做翻譯起家的沈劍虹大使,就樂觀得很,根據一位記者的報導,錯誤估計了形勢。
“美國方面並未認真的以這三個條件,作為中共所提與美國建交的三條件的‘反建議’。中共的三個條件是-美國和中華民國斷交、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從臺灣撤走所有的美軍人員及設施。相反的,美國所提出的條件只是卡特通知中共的一種方式,後者不必真正作任何讓步.只要靜坐等候,美國自然會接受他們的條件”。'13'
另外一個,他持以樂觀的理由,是“國會”將“出面制衡”,特別是七月二十五日參院以九十一四對零票,透過的“杜爾-史東修正案”。該案表明,“在任何擬議政策改變將影響到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效力的持續時”,國會有事先獲得諮商之權。
該案規定:
“(1)鑑於東南亞持續安全穩定關係到美國的重大戰略利益。
(2)鑑於美國及中華民國在一九五四年訂定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下已有二十四年的聯盟關係。
(3)鑑於中華民國在這二十四年中,忠實及持續的履行該條約的職責及義務。
(4)鑑於國會有責任在美國簽署條約時,給予勸告及同意。”'14'
這位大使先生,顯然對美國國會的作用,法律程式,一知半解。殊不知,這個兩院(眾院後來也透過了)的修正案,對總統並沒有拘束力。
伍德科克一直秘密地和鄧小平舉行建交談判,沈劍虹非但沒有聽到半點風聲,且在此際,應高華德參議員之約,離開崗位,到美國西南部的“太陽帶”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帶著太太,去享受陽光的溫煦和高爾夫球去了。
沈劍虹這樣逍遙,據他承認,是根據下列理由,“認為此舉似少可能”:
“(1)當時美國國會期中選舉才過不久,卡特政府需要時間來處理美蘇第二階段限制戰略武器談判。一般認為,這畢竟是一項較為優先的問題。
(2)由於國際安全援助法的修正案已生效,卡特在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之前,似乎不可能不與國會領袖磋商,而如果這種磋商一開始,我們即會聽到風聲。
(3)當時以色列和埃及之間的戴維營和談陷於僵局,美國國務卿萬斯正忙著在國外奔波,至少在一九七九年年初之前,他沒有多少時間參加討論中國問題。
(4)當時美國國會因為將屆聖誕及新年假期而休會,大多數參眾議員都已離開華府,除非發生‘全國性緊急情況’,卡特不致破壞少數主要國會議員的假期,把他們召回華府磋商-而和中共‘關係正常化’問題的研究不能視為‘全國性緊急情況’。
(5)卡特不是說過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