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據《三國志》卷24《高柔傳》:
高柔……轉拜丞相理曹掾……鼓吹宋金等在合肥逃亡,舊法,軍徵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猶不止,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給官,主者奏盡殺之。柔啟曰:“士卒亡軍,誠可可疾,然竊聞其中時有悔者。愚謂乃宜貸其妻子,一可使賊中不信,二可使誘其還心。正如前科,固已絕其意望,而猥復重之,柔恐自今在軍之士,見一人亡逃,誅將及己,亦且相隨而走,不可復得殺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殺金母、弟,蒙活者甚眾。
以上材料只能說明曹魏執行之士亡法有過由重變輕的歷程,不能說明士的身分比平民更低。同傳又載明帝時:
護軍營士竇禮近出不還。營以為亡,表言追捕,沒其妻盈及男女為官奴婢。盈連至州府,稱冤自訟,莫有省者。乃辭詣廷尉。柔問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泣對曰:“夫少單特,養一老嫗為母,事甚恭謹,又哀兒女,撫視不離,非是輕狡不顧室家者也。”柔重問曰:“汝夫不與人有怨仇乎?”對曰:“夫良善,與人無仇”。又曰:“汝夫不與人交錢財乎?”對曰:“嚐出錢與同營士焦子文,求不得。”時子文適坐小事繫獄,柔乃見子文,問所坐。言次,曰:“汝頗曾舉人錢不?”子文曰:“自以單貧,初不敢舉人錢物也。”柔察子文色動,遂曰:“汝昔舉竇禮錢,何言不邪?”子文怪知事露,應對不次。柔曰:“汝已殺禮,便宜早服。”子文於是叩頭,具首殺禮本末,埋藏處所。柔便遣吏卒,承子文辭往掘禮,即得其屍。詔書復盈母子為平民。班下天下,以禮為戒。
以上事實表明營士的身分並非比平民低,第一,竇禮除能養活妻子兒女外,還能養一老嫗為母,事之甚謹;且有餘錢借給別的營士,表明其家情況尚較優裕;第二,廷尉高柔親自為竇妻精心處理冤案,表明朝廷對於營士家屬的痛癢並非不重視;第三,從詔書“復盈母子為平民”一語看,知竇家原來的身分即等於平民。
關於士家子弟絕無仕進可能的提法,始自著名魏晉南北朝史專家唐長孺先生,唐先生在其《晉書趙至傳中所見的曹魏士家制度》一文中認為趙至的出身是士伍,只有從士伍出身這一點去理解,才能解釋趙至以後的許多表現和行徑。唐先生認為,以趙至的身分在本郡絕無仕進的可能,所以他才遠投遼西落戶。後來趙至當了州從事,“宦立”的目的可算初步達到了。但他不能使自己的父親擺脫士籍。他不僅不能榮養,甚至不能公開父子關係。因此,趙至在這種隱痛心理下嘔血死去。
唐先生以上講法,過去也為我所折服,唯最近我細讀《晉書》卷92《文苑·趙至傳》,覺得唐先生的提法還有商榷的餘地。《趙至傳》不僅未能真正表明士家子弟不能仕進,反而透漏了一些可以仕進的跡象。首先,當趙母看到緱氏縣令到任時的顯赫場面,而產生希冀其子將來也能如是的想法,便表明了士伍子弟仍能仕進。假若毫無仕進可能,趙母豈能產生若是念頭。再者,假若年僅十三歲的趙至原來沒有讀過書而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他豈能一感母言,立即詣師受業,到次年便“詣洛陽,遊太學”,往後又多次遠行,訪尋名流嵇康等人。所有這些都非一般士家子弟和農民所能辦到,且趙至縱然富有文采和縱橫才氣,假若趙家經濟拮据,亦無盤纏可供趙至支出。唐先生認為趙至所以能外出遊學求宦,乃系隱瞞了他的名姓和士家子弟身份,但卻未及考慮到趙家的經濟狀況和趙至母子所產生逐名求仕意向的客觀因素,且看《趙至傳》中所載趙至與嵇康長侄嵇蕃書自陳其志趣之語曰:
顧景中原,憤氣雲踴,哀物悼世,激情風厲。龍嘯大野,獸睇六合,猛志紛紜,雄心四據。思躡雲梯,橫奮八極,披艱掃穢,蕩海夷嶽,蹴崑崙使西倒,蹋太山令東覆,平滌九區,恢維宇宙,斯吾之鄙願也。時不我與,垂翼遠逝,鋒距靡加,六翮摧屈,自非知命,孰能不憤悒者哉!吾子……翱翔倫黨之間,弄姿帷房之裹,從容顧眄,綽有餘裕,俯仰吟嘯,自以為得志矣,豈能與吾曹同大丈夫之憂樂哉!
由上可知,出身士伍家庭的趙至乃是一個心高意廣,胸懷遠志,豪邁不羈之人,這樣的人不會滿足於《晉書》本傳所謂“欲以宦學立名,期於榮養”。本傳稱嵇康死後,趙“至詣魏興太守張嗣宗,嗣宗遷江夏相,隨到溳川,欲因入吳,而嗣宗卒,乃向遼西而佔戶焉”。如此看來,趙至之所以一度有入吳之意,恐與嵇康被司馬昭殺害,趙至因而對司馬氏心懷不滿有關。正因為趙至對晉不滿,所以他欲“蹴崑崙使西倒,蹋太山令東覆,平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