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1部分

一生影響至為深遠。

朱元璋在外雲遊的三年,也正是元末農民起義風起雲湧的時期。社會上廣泛流傳著“明王出世,普度眾生”的說法,北方的白蓮教也在進行同樣的宣傳。朱元璋在流浪中,也接觸到這樣的宣傳,他目睹國是日非、人民生活惡化的現狀,意識到天下大亂的風暴很快就會降臨。

電子書 分享網站

民不堪命

元朝統治者為了維護蒙古貴族的特權,從建國之初就採取了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政策,把全國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是最為高貴的民族;二等色目人,即中亞細亞人,也稱回回,因他們歸順元朝較早,頗得信任;三等漢人,主要是金朝時所屬的漢族人;四等南人,主要是南宋所屬的漢族人。四等人在政治、法律和經濟上的地位,都有不同的規定。第三等和第四等的漢人最受歧視,因為在蒙古人的眼中,漢人除了供給他們固定的田賦外,別無他用。比如,在法律上規定蒙古人、色目人、漢人犯了罪分屬不同的機關審理。蒙古人毆打漢人,漢人不能還手;漢人殺蒙古人者償命,殺色目人者罰黃金40巴里失(一巴里失約折銀幣二兩),而他們殺死漢人者,只需交出一份埋葬費即可。地方機構中的達魯花赤掌握實權,而此職只能由蒙古人充任。此外,元政府還將每20家編為一“甲”,“甲主”由蒙古人擔任,實際上這20家就是“甲主”的奴隸,其衣服飲食,甲主可隨意索取;女子財產,也可隨心所欲。在甲主控制下的漢人不能打獵、不能持有兵器、不得###拜神、不得學習拳擊武術、不得趕集趕場,甚至夜間走路也被禁止。

元朝政府在實行民族歧視、壓迫政策的同時,又對各族上層進行了拉攏和聯合,給予他們許多特權,以擴大蒙古貴族的統治基礎。

另外,元朝實行職業、戶籍分級制,把全國廣大百姓分為官、吏、僧、道、醫、工、匠、娼、儒、丐十級。在他們眼中,一向在中國傳統社會中最受尊敬的儒家知識分子淪落到連娼妓都不如的地步。

元朝統治者(貴族官僚、僧侶、地主)依靠政治上的強勢,強行佔有土地,致使許多中小地主和普通農民喪失土地淪為佃戶。每一新帝即位,就對貴族大臣們肆意賞賜,金銀鈔幣動輒數百萬以上,田地也愈千頃。如元順帝賜丞相伯顏土地,一次就達五千頃。土地高度集中,佃戶只能租種土地,但要交納六成甚至八成以上的高額地租。元朝統治者只知窮奢極欲,完全不顧百姓的死活,因此,民間逃亡的、餓死的慘狀觸目驚心。此外,地主對佃戶還可隨意課派,若佃戶生男便供奴役,生女則淪為奴婢或妻妾。

元朝以喇嘛教為國教,僧侶享有無上的特權,甚至還可以干預司法。元世祖封名僧八思巴為國師和帝師,由他掌管全國宗教事務及藏族地區政務,其法旨在西北地區(今西藏、青海一帶)與皇帝詔敕並行。元朝的許多皇帝都尊封有帝師,帝師的弟子被封為國師、國公等,他們都是當時社會的特權階層。元朝的寺廟是一種享有特權的經濟實體,它們佔有大量土地和勞動力,其土地的主要來源之一是皇帝“賜田”。元朝法律嚴格保護僧侶財產所有權,許多寺廟裡有皇帝頒賜的“護持”詔書,僧尼憑此享有免稅免役的特權。正是享有這些特權,所以番僧們經常為所欲為。像江南佛教總督楊璉真伽,駐紮杭州,把宋朝皇帝和大臣的許多墳墓,全都發掘,挖取陪葬的金銀珠寶。並且至少有50萬戶農民(約250萬人)被他編為寺院的農奴。喇嘛所過之處,隨從如雲,強住漢人住宅,把男子逐走,留下婦女陪宿。元朝第9任皇帝海山曾於1308年下詔:“凡毆打喇嘛的,砍斷他的手。凡咒罵喇嘛的,割掉他的舌頭。”喇嘛、番僧們如此囂張不法,主要是由皇帝在後面撐腰。

元統治者在政治、宗教和民族政策等方面的落後性和反動性,就使得國內形成了嚴重的兩極分化和階級對立局面。直至元朝末期,這種分化越來越嚴重。毫無生活希望的絕大多數百姓只有舉起反抗的大旗,反對暴政。在元統治的不足百年間,各種反抗鬥爭史不絕書,據記載,江南地區就有200餘起。僅1340年這一年,在山東、河北等省,就先後發生了300餘起農民反抗事件。這些起義,雖都還限於區域性地區,規模也較小,但正如起於毫末的青萍之風,至元朝末年,已達到了風起雲湧的高潮,最終掀起了中國歷史上一場巨大的風暴。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雲起龍驤(1)

雖然元朝統治腐敗黑暗至極,天怒人怨,但直接敲響元帝國滅亡喪鐘的,卻是黃河水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