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的執行,然後利用政治資源,從上級對行政官施壓。當然像海瑞這個檔次的,就得靠兩京的御史了,說什麼‘新法引發民亂’、‘小民苦不堪言、民生凋敝、紛紛逃亡’云云,迫使朝廷暫緩執行新法,然後不了了之。
這套路用了上千年,但依然好用,因為京城的皇帝和大臣們,最擔心的就是百姓騷亂,只要相信亂象一生,再好的政策也不敢執行。鄉紳們便抓住這一弱點,大用特用,屢試不爽。對於‘進士多入毛’的蘇松一帶,用起這種法子來,自然更是威力無窮,絕非等閒可比,一旦鬧將起來,他們肯定是要拼命的,到時就算是內閣,也不可能死保他這個馬前卒。
海瑞深知,如果貿然公開提出‘清丈田畝’,肯定第二天,自己的巡撫衙門,就會被那些被煽動起來的百姓給圍了,而且八成沒人解救,非得逼得自己都沒臉再呆下去不可。一番斟酌之後,他決定先不宣佈‘清丈田畝’的命令,而是利用司法迂迴,處處站住一個‘理’字,不給鄉紳們發飆的機會。
因為清理舊案是新官上任的必備作業,而對於巡撫來說,除了坐衙接告之外,還要巡視各府,接受訴訟,誰也說不得什麼的。而他的破局之策,就蘊含在這天經地義的審案之中——我身為斷案官,自然要判決公正。我判決公正,不袒護任何有身份的人,自然會使被‘官紳勾結’傷透心的小民百姓,恢復對官府的信心,重新將自己遭遇的不公,向官府提起告訴。我公正裁判,那些被鄉宦巧取豪奪的小民田產,自然可被重新判回小民手中。這時候官府再出面,丈量相關的土地,重新登記造冊。
行為還是那個行為,但兜了個圈子,便有個‘是在執行判決結果’的名義,所以在百姓眼中,其主使者就成了與自己同樣身份的老百姓,而不是官府。從而使鄉紳無法再像從前那樣,煽動百姓站在官府的對立面……主動投獻以求避稅的‘刁民’畢竟是少數,大部分老百姓還是深受鄉紳奪田之苦的。
但由於田產糾紛的歷史性、特殊性和複雜性。總是有兩到三成的案件,因為年代久遠、存檔無存,或是口頭契約,或是文字契約的口頭修改等原因,使原被告雙方都提不出,令人信服的優勢證據,來證明原先的產權界定,因此變成了‘兩可’案件。
對於審判官來說,兩可就意味著,在無法進一步取得證據的情況下,雙方權益值得同等保護,無論把爭議財產配置給誰都不為錯。這時候,絕大多數官員,因為情面、利益、或者考慮到‘鄉宦小民有貴賤之別’,而把判決向強勢一方傾斜。但海瑞反對這樣做,因為社會的強勢一方,往往會利用各種資源,來侵佔弱勢一方的利益,而弱勢一方很難侵佔強勢一方的經濟利益,所以在此類案件中,應該儘量向弱勢一方傾斜。
當王錫爵小心翼翼的提出,這樣可能會讓一些鄉紳受到委屈。
卻見海瑞大手一揮道:“比起小民百姓受得委屈,那個不值一提!”
王錫爵不禁暗暗苦笑,感情海大人還是給老百姓報仇來了……
有了海瑞所定的判案標準,所有案件都能當日審結。一個月下來,兩人竟然把前後收到的近萬件案子……除了那些嚴重的刑事案件外,基本判完了。而且結果不出意料,絕大多數是小民勝訴。
於是百姓無不拍手稱快,高呼‘海青天’,自然高興的得了。但有人高興,就必然要有人不高興……富戶鄉紳們大大的不高興了,以往遇到和百姓打官司,都是他們無往不利的,所以才能逐漸侵吞兼併,有了今天的家業。可這海大人怎麼對咱們不問有理無理,就判退田產、出銀子呢?
隨著時日推移,受到衝擊的富戶鄉官越來越多,要是換個人當巡撫,他們早就鬧騰起來了,可對方是鐵心鐵面的海閻王啊,誰敢去找他申訴?而且海瑞也沒怎麼著他們,只是一個判案不公……但在老百姓眼裡,卻是太公平了……也沒法煽動人鬧事兒。弄得他們有火沒處撒,只能去找松江知府衷貞吉抱怨。
於是松江知府衙門,就成了上訪接待處,知府衷貞吉每天不知要安撫多少滿肚子牢騷的鄉紳……他是徐階最老實的學生,當初被派到松江,其實就有照料老師晚年生活之意,當然不願看到現在這種局面?可他與海瑞雖同是正四品,但人家是巡撫,而且是戰力最強的海閻王,就是借他兩個膽,也不敢硬頂啊!
衷貞吉只能不激不隨,好言撫慰。但鄉紳們的怒火,終究是安撫不住的,他們雖不敢胡亂搞事兒,可想辦法出出氣總是能辦到的。
於是這一日,海瑞正在辦公,衙役呈上一狀,說是從松江府門牆上揭下的匿名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