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100元/月給他在村裡租了一層200多㎡的最好的房子),有任何投資機會我還負責免費作參謀”。
透過我的反覆勸說,他採納了我的建議,將10萬元存到了我手裡,他父母親搬進了租來的新樓,也得到了500元/月的利息。但他的朋友硬是不聽勸說,最後還是借了2萬元建起了新房子。半年之後,因為他們兩個在單位工作得很有成績,老闆給他們入股的機會。我那同學取走了存在我這裡的10萬元錢,又向親戚朋友借了10萬元錢入股(其中包括我借給他的2萬元)。朋友因為建了房子負了債,根本就借不到錢,與入股的機會失之交臂。8年之後,我同學成了擁有千萬資產的老闆,而他的那位朋友至今還在打工,每月只得到8000元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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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房奴”(3)
所以我說:“人生的機會就象‘小偷’一樣,來的時候悄無聲息,你抓到了就抓到了,你沒抓到就沒抓到,但去的時候讓你後悔莫及!”
2、過早買房子的另外一個害處就是很浪費時間,這一點在北京等大城市尤其如此。在北京至少有一半的工薪階層,從自己家裡到工作單位平均有小時的車程,這樣一天來回在路上的時間就是3小時。一個人一天的有效工作時間約為10小時,但在路上就花掉了3小時,這是多麼巨大的浪費。一個人一天浪費3小時就相當於浪費了30%的生命,也就是說這個人活到100歲只相當於人家活70歲,活到70歲只相當於人家活到49歲。多麼可惜啊!
3、一個人過早買房子住他不只是損失了當前的投資機會和生命,而且他以後大部分的投資機會和好的就業機會也會喪失掉。因為他每天在路上幾個小時的顛簸,一回到家就只想睡覺,怎麼有精力去加強學習提高自己呢?怎麼有精力去尋找更好的就業和投資機會呢?並且會因此而影響夫妻感情,天天筋疲力盡的人的生活幾乎毫無浪漫和激情可言!
前幾天一位北京的朋友向我訴苦:她過去的幾年裡按15‰的月息借了40萬元給朋友辦企業,朋友以企業的所有資產作擔保,她每月可以收到6000元的利息。她用這6000元的收入在北京國貿附近租了一套價值200多萬的房子住,非常舒適,上班也只要步行10分鐘,兩口子恩愛有加,每年至少外出旅遊一次。可去年他老公擔心房價進一步上漲,硬是要自己買房,結果她收回了借給朋友的40萬元錢,在通州區買了一套100多萬的房子,負債60多萬,成了“房奴”。每天在路上來回要花4個多小時,後來她的父母親看到她倆可憐,將一生的積蓄10萬元送給她倆買了一輛“本田飛度”。雖然有房有車了,但她還是很不痛快,她說自己開車每天來回也要3小時,有時一踩剎車腳都麻了。真想回到原來租房的日子。
當然,我要你不要急著買房子住並不意味著要你不住好房子,我只是想告訴你用最低的代價住最滿意的房子而已。租房子住不但可以讓你有儘可能多的資本去投資理財,還可以讓你始終把房子租在離你工作地點20分鐘的路程以內。當你變換工作地點時居住地點也可以隨之變動,房子永遠是你的奴隸跟著你走,而不是你做房子的奴隸讓你變得筋疲力盡。如果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節約時間就近居住,北京堵車的問題就解決了。
當然,我說的“買房住不如租房住”也是有前提的,即對於事業未成並且想要“投資理財”的人而言,“買房子住不如租房住”。而“買房子賣”是屬於另一回事(是屬於投資行為而不是消費行為,投資行為只要能賺錢就是硬道理)。但對於不會理財的人和不需要去投資的人來說,還是可以去買房子住的。要不然,如果都不買房子,哪裡有房子可租呢?當然,只有讓不會理財的人去買房子,會理財的人才能租到低價的房子囉!
對於不會理財的人而言,買個房子出租比存到銀行吃利息還是要合算一些的。就拿上面的例子來說。那個出租房子的人如果把50萬元存到銀行,得到的利息與得到的租金差不多,但從長期而言,房子是能保值的,重要的是還可能有升值的機會。但在目前的高房價下如果遇到房價下跌就不合算了。比如目前的美國房產市場,很多人曾在房價的高點或次高點買入,房價跌幅稍大就把自己付的二成或三成首付跌完了,房子就變成了擔保機構或銀行的了。如果跌得更多點,擔保機構或銀行就算拿著房子也要虧本了,因為買個同樣的新房子還不要這麼多錢。
我有個成都的同學,他老婆的工資只有3000元/月,還不能遲到早退。後來我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