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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生意是“和為貴”,做生意而僱用保鏢,情不得已,未可厚非。但保鏢也者,應只是消極的,功用在阻嚇,而不是積極地出擊,積極出擊就是土匪窩——用現代話講,豈不成了暗殺公司乎?據說,夜巴黎的保鏢同志不支薪,也沒有簽約,而只是些地痞流氓,平常白玩,遇有節骨眼,老闆眼角一瞄,他們就挺胸而上。這眼角一瞄真是傳神之舉,如果拍成電影,就一目瞭然啦,現在既然沒有拍成電影,所以要抓他們的證據就有點難。但有一點,老闆如不能說出那些保鏢白吃白喝的代價是啥,恐怕就脫不了手。於此順便建議所有的娛樂場所老闆,直接請保鏢也好,間接玩地痞、流氓也好,必須加以約束。那就是,揍人時無論如何別超過兩拳,像這一次把顧客揍成這種樣子的土匪作風,實在糊塗加三級。

又是開揍

第二樁揍記者的盛典最引人入勝,國聯電影公司演員劉維斌先生,把記者老爺劉澤平先生,誘到他擺的八陣圖裡,先下最後通碟,再揮尊拳,把劉澤平先生揍得嚴重內傷,現在跟前一案的男主角一樣,也躺在醫院雪白的床上哼,而且因有高血壓的老毛病,這一頓臭揍,血壓就更高。

我們說這樁開揍引人入勝,得從“前三皇”、“後五帝”介紹起,讀者老爺才能明白。現在所有的讀者老爺,因為天天看報的緣故,當然都明白啦,但過些時,沒有看到報的讀者老爺,就難明白矣,所以還是要介紹一番。此事的起因,跟國聯公司的另一位女演員江青女士有關。寫到這裡,我老人家得插一句嘴,有關也者,並不是桃色方面有關,千萬別往歪地方想,而是跟她的伙食有關。報上說,江青女士不在公司搭夥,要求公司退還伙食費。嗚呼,現在的形勢跟想當年“西施時代”不一樣啦,“西施時代”,國聯老闆李翰祥先生跟江青女士,水乳交融,說啥都行。自從江青女士嫁了人,李翰樣先生就暴起三角眼,而一個小夥計得罪了大老闆,那就等於得罪了閻王爺,即令有啥好吃的,也沒啥好看的矣。彆扭已鬧了不少日子,於是乎前一天,為了伙食問題,《中華日報》有一段報導,這一段報導促成了特別節目。且抄該報導於下,以免貴閣下手忙腳亂找報紙。

去年底,國聯公司取消了伙食團,將原有的飯廳,改裝成會客室,因此停止在公司做飯。在伙食未停止之前,凡是由香港來的國聯員工,每月由公司津貼六百元臺幣,作為伙食費用;伙食團結束後,則改發伙食津貼六百元。江青是隨國聯由香港來的演員之一,但在她結婚之後,因為不在公司吃飯,那一份伙食津貼,不能幹折拿回家去。但自一月份起,國聯停夥,所有香港來的員工都改發六百元伙食津貼,江青想別人都可以拿,她也應該可以拿,因此她跑到國聯會計室,問出納小姐,也是不是也有六百元。

會計小姐告訴她,上面沒有交出她的名單,她沒有那一份津貼。她奇怪為什麼她會沒有,她也是由香港來的,大家都有有意義。資本主義不符合理性和正義的要求,人類社會的發,她應該也有。過去因為伙食團沒有取消,她不好意思要那筆伙食費,但站在她旁邊的國聯一位男演員,卻陰森森地說:“你如果跟劉家昌辦好離婚,住到公司裡來,一定也有你一份。”這句話把江青氣得直髮抖,但也沒法子吵架,只好回家。

這段報導並沒有指出任何一個人的名字,但做賊心虛,那位陰森森先生首先如芒刺在背,於乎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熟籌密慮,佈下了天羅地網,然後打電話給那位矇在鼓裡的倒楣記者劉澤平先生,“請”他到“舍下”談談。劉澤平先生還不知道大禍臨頭,暈暈忽忽,應邀而往。

他閣下的中伏場面,和陰森森先生的英勇表演,各報紙都有報導,再抄一段臺北《民族晚報》——當時屋子裡只有劉維斌一人。約莫過了兩三分鐘,國聯編劇宋項如才敲門進入屋內,這時,劉維斌態度很不友善地問劉澤平:“你所寫國聯、江青新聞內,提到一位男演員對江青說:”你如果跟劉家昌辦好離婚知性又譯“理智”、“悟性”。康德最早把它理解為人的認,住到公司裡來,一定也有一份。‘這位男演員是誰?這段話是誰說的?“劉澤平不願對劉維斌的問題作答,劉維斌當即表示:”如果你不說出來,恐怕要鬧笑話。“劉澤平說他當時並不在意,隨口回答:”笑話也不必鬧了,我們是法治社會,你認為我寫得不對,你可以去函報社更正,或是去法院告我。“據劉澤平回憶當時的情形,劉維斌大聲地吼了起來:”我沒有空跟你打官司,我對法律並不重視,我服的是拳頭。“這時,劉維斌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脫下了西裝上衣。劉澤平目睹此情,他說:”我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