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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夠我老人家過一陣六親不認的日子啦。

柏楊先生這一萬元的保險,按照該公司的規定,在期限之內,如果害了霍亂,一命歸天,保險公司就賠償兩萬元(這可比得上一條狗先生吧)。如果不是橫死,而是大限已到、壽終太平間,則以“全保險其間月數之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這是一句“行話”,行外人很難弄懂。又因為迄今為止,還沒有死過,所以也沒有前往領取的經驗,到底可拿到多少,只有憑天斷)。如果沒有死,而受了傷,則給五千元;受了重傷,好比說一條腿沒啦,則跟大限已到、壽終太平間一樣給錢。

保險詐騙

柏楊先生投保一萬元的人壽險,當時就立定決心,只要人壽保險公司把我叫去檢查身體,我一進門就打一個飛腿,教當權派瞧瞧,一個人生在亂世,能活到我這麼一大把年紀真不簡單,怎能說死就死乎?不過我準備了那麼久,也沒有打成飛腿。前已言之,現在的保險,連人的長相是啥都不看,只要給錢就行,而且花樣翻新,定名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