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一旦更多的老百姓看到越來越不受制約的權力,把本來屬於他們的收入、屬於他們的財富,以各種名義徵到國家手裡面,自己也沒有得到什麼東西的時候,更多的人對此就會有清醒的認識。
現在交通這麼發達,經濟這麼發達,所有的權力都可以調動任何資源為他們所用。但像以前的皇帝,雖然他們的權力也不受制約,但是很多事情想要做也不可能,他們沒有現在的這些交通運輸工具,讓他們把喜歡的東西都搬到想要搬到的任何地方,他們是做不到的。所以權力的概念就不是抽象的了,而是非常具體的,是涉及每個老百姓的權利能不能受到保護的問題了。
所以說,權力制約、*憲政不是什麼抽象的東西,而是會牽扯到每個人的腰包,每天的工作、每月的工作、每年的工作可以帶回去多少收入,還有房子幾年以後是真正屬於你的,這些問題涉及目前絕大多數的老百姓。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最後的既得利益者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覺得網際網路和傳統媒體,還有那麼多有良知的學者和其他的業界人士,大家都會從不同的方面把問題講出來、挖掘出來,這樣的話即使是一些既得利益群體不願意作出根本性的讓中國社會持續發展、穩定增長,同時又可以真正實現和諧社會的基礎性改革,那樣的改革也是不可避免的。
500年以前幾乎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運作很好的權力制衡制度。17世紀末期,權力制衡運作比較好的是英國。後來到18世紀末期,也在美國出現了。但是其他的西歐國家,其他的現代*國家,基本上是在19世紀後半期、20世紀發展起來的。
所以一方面我們看到中國的權力被濫用讓我們感到很難受,同時我們很多人會說在中國要實現*憲政,不管是中國文化傳統的問題還是現狀的問題,都讓人覺得很悲觀。但是我並不悲觀,當我們看到世界範圍內除了少數幾個國家是在19世紀後半期之前就建立了*憲政體系的之外,絕大多數今天的*憲政國家都是在19世紀後半期,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建立起來的。所以就這個情況來看,中國也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不是說會不會出現*憲政,而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
中國的經濟高增長能否持續(1)
本篇來源:2008年7月8日《南風窗》,記者趙靈敏。
針對中國改革開放創造的經濟奇蹟,有人認為,中國透過艱苦努力、主動創新和大膽實踐,摸索出一個適合本國國情的發展模式,他們把這一模式稱為“北京共識”。如何看待這個總結?中國經濟奇蹟背後有哪些被忽略了的因素?中國的經濟高增長能否持續下去?
一
問:制度經濟學認為,產權保障體系、法治、責任政府等是經濟發展的必需要素。但中國在這些條件不完善的情況下,仍然取得了“經濟奇蹟”。中國是否創造新的經濟發展模式?您如何評價“北京共識”?
陳志武:制度經濟學的那些結論,不是針對模仿性高的製造業而言,因為製造業對制度環境的要求不高。比如,兒時在湖南農村,偶爾會和小夥伴因為偷吃別人家的黃瓜被大人罵。但是,也就是偷吃點黃瓜、西瓜而已,不會去偷傢俱、搶劫,或者搶佔房子。可見對主要財產當然有嚴格的保護規範,只是在那個環境裡,那種產權和契約權利的規範不是靠大刀闊斧的正規法治,而是靠隱形的規則。當生活、交易的範圍侷限在熟人之間,平時的產品和財產也基本都是有形的實物,那麼,實物的“實”本身就為財產和交易關係提供了一定的保護作用。所以,有沒有剛性的非人格化的法治不是決定性的。
但要發展服務業,特別是金融服務業等契約性經濟,建立智慧財產權體系,情況就大為不同了。我們總說中國製造業的利潤太低,錢都被西方品牌拿去了,但反過來想想,為什麼中國做不出自己的品牌?這是因為中國的產權保障體系太差了。
我有個在美國做律師的朋友,專做專利訴訟代理。他告訴我,在國內如果你買一個公司的產品(比如電腦)後要起訴廠家,到了法院,即使你出示發票證明你是真金白銀買的,而且出示的電腦也是對方公司的品牌,中國法院也不一定承認你的電腦真的是被告公司製造的,品牌商也會以電腦是假冒的為由不承擔責任,法官和律師竟然也會接受這樣的理由。你把這類案子告訴美國律師,他們會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在美國,一個人買了電腦,即使沒有收據,只要是某個品牌,那個品牌商就要承擔責任,賠償消費者。當然,如果真是假冒的,品牌商可以回過頭來起訴假冒者,但這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