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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後寧王朱宸濠造反。這是驚天動地的大事,但正德的反應不是憤怒,而是歡喜不勝。理所當然,他要御駕親征。這一次他師出有名,群臣自然是無話可勸。可惜剛走到涿州,訊息傳來,叛亂已被王陽明等平定。正德好不掃興,便壓下捷報,繼續“南征”。他想讓王陽明把捉到手的叛王朱宸濠釋放回鄱陽湖,由他自己率兵,再戰一場。
我們時常聽說什麼人拿什麼事為兒戲。像正德這樣,能拿所有的事——包括造反這樣的大事——為兒戲的,哪裡還有第二人?
王陽明好不容易捉到朱宸濠,放是不肯放的。後來君臣妥協,在南京把朱宸濠放到一個大廣場中,正德以威武大將軍的身份,全盔全甲,威風凜凜,動手把朱宸濠再捉了一遍,捆綁起來,自己向自己獻俘。可憐朱宸濠,造了一回反,倒被捉了兩次。
第三件事也匪夷所思。他“南征”到揚州時,不知聽了什麼人的主意,下令禁止民間宰豬養豬——
“照得養豕宰豬,固尋常通事,但當爵本命,又姓字異音同。況食之隨生瘡疾,深為未便。為此省諭地方,除牛羊等不禁外,既將豕牲不許餵養,及易賣宰殺。”
正德屬豬,又姓朱,所以要禁止養豬。此令一出,天下騷擾,百姓只好將豬殺掉,或賤價拋賣,或做成醃肉藏起來。大臣楊廷和後來上過一篇一本正經的《請免禁殺豬疏》。正德的禁令,與此疏對讀,更顯有趣。
正德雖然怪,但一不瘋,二不傻。所以懷疑他的胡鬧,至少一部分是有意為之。禁豬的荒誕,如果說他不太可能意識不到,便可能是故意搗亂。他的一些極端舉動,如放著皇帝不做而要做將軍、公爵、法王,如他聽到直諫,會假裝要舉刀自刎,以此撒賴,如他親自做強盜去搶人。——一半出自童心,一半出自煩悶,一半出自性格,一半出自觀念。
他的臣下顯然完全無法理解這位君主的心思。楊廷和只好嘆氣:“事之不經,名之不正,言之不順,一至於此,自古及今,未之有也。”群臣只好繼續拿大義來勸皇帝,而沒有意識到皇帝恰恰是被大義和責任逼反。既然做不到盡去人慾,盡守祖訓,盡合大義,索性破罐子破摔,還落得個響兒。
常常疑惑的是,伴著這麼一位君主,那時的臣子,難道除了發愁,就不大笑嗎?依人之常情,笑是一定要笑的,只是不敢形諸筆墨,所以我們今天見到的史料,只是一位怪誕的皇帝,和一群愁眉苦臉的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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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節:天下只有一個是:張巡
天下只有一個是:張巡
什麼事是以任何藉口都不能做的?或者,有沒有無論如何也不能做的事?孟子說:“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可惜不曾仔細討論,而且行不義與殺不辜並舉,降低了這個命題的意義。再說,孟子也講權變,這一主張在他的道德體系中到底居何位置,不能確知。
唐代張巡,是極有名的忠臣烈士。安史之亂,張巡固守睢陽,城破被執,罵賊而死。他的故事人人皆知,不用多說。這樣一位大忠臣,亂後議封贈時,居然有爭論。原來張巡守城,糧草斷絕,連老鼠都吃光了,士氣低落。這時張巡殺死自己的妾,把她的肉分給將士吃。以此為開端,先以城中婦女為食,食盡,則食老幼,共食三萬人。城破時,百姓只剩下四百餘人。許多名士紛紛請求表彰張巡,這種意見終於佔了上風,張巡被追贈為大都督,立祠祭祀。至於食人一節,李翰在《張巡中丞傳》中說,食人是不好的,但既非本意,且“倉黃之罪輕,復興之功重”,——食人過小,守城功大,人無完人,不要求全責備。這便是歷代的主流意見。至於殺妾及食人一節,畢竟是不太好的事,連舌長如韓愈者,在給《張中丞傳》做的序文中也覺難以為言,乾脆略過不提。《新唐書》的傳文,也只提殺妾食妾,不提食盡城中婦孺,大概是作者覺得,妾是自家人,殺也罷吃也罷,近於以私奉公,無可厚非。
中國式的道德觀是一張價值表,排在高處的,可以壓過低處的,如果最高的一條不是“不得以人為手段”,那麼,有太多的名義,順手拈來,便可用來殺人。古代殺妻、食子之類的事,代不絕書。殺妾餉軍,在張巡之前,便有三國時的臧洪,之後又有金國的烏庫哩海罕。漢末有一個叫管秋陽的人,和弟弟及一個同伴,三人出行,糧絕,與弟弟共殺同伴,食而得活。孔融議論說,管秋陽愛先人遺體(自己的身體,先人所遺,愛惜是謂孝),吃同伴不算錯,反正這人又不是什麼至交好友,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