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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他跟母親在一起,有母親的撫愛,鄰里的關心,他可以隨便跑到外面去玩,可以上樹,可以到河溝邊去。可現在他不能隨便出去,也不能隨便與外人接觸,甚至出門必坐汽車,還有勤務兵護送,直到重又返回這門禁森嚴的幽深的宅院。所以那時他常想:這不成了關在籠子裡的金絲鳥嗎?

天性好動、喜歡海闊天空的少年張學良,不甘寂寞,開始動腦筋,變著法兒破常規,要想給這個聲威顯赫、但卻缺少生氣的王府透點新鮮空氣了。

張學良是張家兄弟姊妹中較年長的孩子,乳名小六子。他從小就性情開朗,活潑好動,書他雖然也是愛讀的,但玩起來也總是別出心裁,樂而忘歸。“張作霖有八個兒子、六個女兒。在童年時代,張學良是這十四人隊伍的‘頭頭’。懷英與懷卿(張學良的妹妹)說:‘我父親思想封建、保守,在家裡有很多禁令,特別是對女兒們,要求文靜,不許出大門,不許穿印度綢,不許剪髮……’‘可是,我們大哥敢於突破大帥的禁區。是他領著我們在帥府裡“藏濛濛”(捉迷藏),是他每年7月15日領著我們去小河沿看放河燈,是他冬天指揮我們堆雪人打雪仗。大帥死後,是他叫我們剪了辮子留短髮,甚至燙髮。’”③

張學良是張作霖髮妻趙氏所生。同母的有比他大三歲的姐姐首芳,以及比他小六歲的弟弟學銘。1912年,他們的母親病故,那時張學良才十一歲,學銘五歲,多虧庶母盧氏(即張作霖二夫人盧壽苧。趙氏臨終留下遺言:“我死後,小六子他們交西屋媽撫養。”“西屋媽”即盧夫人。趙夫人生前住東屋)和姐姐首芳悉心照料,他們弟兄才得以長大成人,也許正是不忘撫育之恩吧,張學良對盧夫人和姐姐一直敬重,“未敢稍渝”。對盧夫人,他叫“媽媽”,視同生母。後來盧夫人被大帥扶為大夫人。大帥皇姑屯遇難後,張學良成為東北軍政首腦,日理萬機,但對盧夫人仍極尊敬,並下令一律稱她“為‘老太太’,對錯稱者罰二十軍棍”④。至於對大姐,更是念念不忘,甚至在他身處幽禁之中時還給她寫過兩封信,一封說:“……我的一切請你們不用掛念,尤其是身體,我自己會照應我自己的。托爾斯泰在《戰爭與和平》上說過:那個混蛋才把身體弄壞哪(類似這樣的話,文句我記不清了)。您送來的東西,現在謝謝您。我曉得您手頭並不鬆快,下次不用再帶東西了,留點錢給孩子們用吧。”另一封信是託姐姐買《明史》的,說他因為幾年來常在菜油燈下看東西,眼睛花了,託她買一本好版大字的《明史》,信寫得較長,也極誠懇,姐弟之間,仍是那樣互相信賴,一往情深。

當然,話又說回來,在那“威赫赫爵祿高登”的氣氛中,在那樣一個封建軍閥的大家庭裡,若硬要說人傑地靈,似乎張學良就是天生的全才,沒有受到任何消極的影響,當然也是欠妥的。但他與其父親畢竟有不同的地方。他的心智的發展從一開始就朝向另外的方向,而其所以如此,也正如他自己後來所說的:“良年方十一歲,慈母見背,先大夫寵愛有加,但忙於軍政,素少庭訓,又乏良師益友。”但後來,由於他既受到傳統文化的薰陶,又汲取了西方資產階級科學文化的營養,特別是結交了一些比較開明的人士,“學會篤信和平,懂得容忍,懂得開放胸襟,他的存心待人非常忠厚。西安事變後,王卓然又說他理想非常之高,他的濟世救人的懷抱,有似佛門弟子;他的犧牲自我服役他人的心願,竟是一個真正的耶穌信徒;同時,他的謙遜達觀,看破世事人情,對一切名利毫不在意的態度,又極象老莊之流亞。張學良自己也認為,過於同情他人,不審遠近厚薄之一義,常有同情對方之感,而對失敗者更時生憐惜之心,化敵為友之念。都可以說,是在這一段少年心理發展過程中種下了種子。”⑤

也許正是這種謙恭豁達和寬厚的氣質,使他常常保留著純真少年的無邪天真,就是在他那過早到來的婚姻問題上,他也逆來順受,聽之任之了。以致當他還只有十五歲時,就根據“父母之命”,與比他大三歲的于鳳至結了婚。這是父親張作霖給他定的親。張家兒女們的婚事都是大帥一手締結的。在他看來,婚姻大事由父母決定,歷來如此,這是無論如何不能改變的。他雖為軍閥,但對妻室兒女的要求還是嚴格的,他把他們安置在帥府裡,孩子們可以上學讀書,也可以在府內庭院裡玩耍,但不許他們出入茶樓酒館、戲院,更不許任何人在外面仗勢欺人,惹事生非。是的,作為一個滿腦子馬上英雄境界的行伍出身的人,作為一個不可一世的草莽英雄,他的一個很大的遺憾是沒有好好念過書,缺少文化,可能也正是因為他覺得自己雖然很有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