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是獎勵軍功制度,除了可以減稅、免稅之外,還可以獲得晉升的機會,當然軍功的詳細計算方法,是按斬首和戰功大小綜合計算。一般來說,士兵和中下級軍官主要是計算斬首的數量,而中上級軍則是看戰果、戰功的大小來計算。
第五、獎勵耕種,凡是耕織勤勞、多收粟帛者,可以免除一年的勞役、戶稅,並可以獲得晉升爵位。
這五條制度都確定下來之後,那一個國家的框架就基本建立起來。其他的三條就不能馬上確定,而是逐步建立。
第六,是建立戶籍制度,代郡的百姓、還有選拔淘汰下來計程車兵,全部都和軍隊一樣,按五十編制,平時耕作,農閒時練兵,而在戰時應徵入伍,按照各鄉村編制,就可以很快成軍。而逃避軍役者,將罰服重役十年。
另外戶籍制度還有兩條附加條令,一男孑年滿二十,女孑年滿十八歲,必須成婚配,否則稅役加倍;二每一戶父母只能留有一個兒孑,如果有兩個兒孑,在小兒子年滿二十之後,必須單獨立戶。這兩條附加條令的目地,是為了鼓勵生育,増加人口,擴大社會生產力,同時多分戶口,不僅可以増加國家的收入,同時也是瓦解地方宗族勢力。
第七、是建立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分為三條,首先是清查土地,先由每一戶申報自己擁有的土地,在官府備案,併發給地契。但如果有私藏土田,隱藏不報的,一但查出,就立刻充為公有,同時罰三年的稅役加倍。而官員的食邑土地,如果未經明確的規定,也是要交納稅役。
其次,土地允許自由買賣,租聘、抵押,但買賣土地,必須到官府辦理移交地契、稅收等手續,未辦理手續,將視為非法買賣,雙方都將受罰。租聘、抵押土地,可以不用通告官府,但由原土地主人負擔土地稅役。如租聘、抵押土地,由租戶、收押者負擔稅役,則需到官府辦理相關手續,備案。租聘、抵押期滿之後,再到官府消案第三、鼓勵百姓自開墾荒地,所開墾的荒地,可歸百姓自己私有,可以自行買素、租聘、抵押,但凡是開墾荒地,必需要先向官府申請,辦理地契備案,所開墾的荒地,五年之後才能進行買賣,五年開荒期間,前三年免稅,後兩年半稅。未向官府申請,辦理地契備案,而私自開墾荒地,一經發現,土地收為官有,罰苦役五年。
第八、興修水利、開溝渠。這一項耗資巨大,目前高原沒有能力大規模的上馬水利工程,只能先定一個大原則,以後再慢慢說。而民間可以自行組織,開挖河渠,但需向官府備案。 鬼谷孑離開以後,高原也沒有閒著,現在秦軍的危脅暫時是解除了,高原也可收騰出手來,在代郡建立一套完善的軍政管理制度,對代郡進行有效的管理。{免費小說}另外還要把雲中、雁門、上谷三郡都納入自己的領地中來。
首先當然就是建立軍制。因為軍隊是一切統治的基礎。其實重新編制軍隊,精簡常規兵力的工作,早就己經開始了,高原和眾將商議之後,決定目前常規兵力一共將編制四個軍團,其中一個軍團由高原直接指揮,其他三個分別由司馬尚、袁選、陳諮三人指揮,而這四個軍團下面一共將編制四支騎軍、五支步軍。
司馬尚、袁選、陳諮三人統領的軍團均由一支騎軍和一支步軍組成,各五千人,另外再配備一百五十輛戰車和一千人的後勤隊。共計每個軍團的總兵力為一萬一千四百五十人。
而高原指揮的軍團,則是由一支騎軍和二支步軍組成,騎軍全部都是新式騎軍,而有所不同的是,這個軍團的二支步軍均為六千人,其中一支為鴛鴦陣步軍,因為一個鴛鴦陣小隊是二十人,另一支為常規步軍,不過其中有一個千人隊為特殊軍種,按高原的計劃,是把他們訓練成特種兵,當然現在這個千人隊並不滿額,只是把編制留出來,以後再慢慢訓練,另外高原指揮的這個軍團將配備二百輛戰和二千人的後勤隊。因此共計總兵力為一萬九千六百人。
這四個軍團也就是常規軍隊中的主力軍,除了後勤隊之後,戰馬都按士兵人數的一比一配備,雖然所有的戰馬都隸屬於騎軍,可用於快速突襲,但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供步兵乘騎,以加快全軍的移動速度。
除了這四個軍團之外,還單獨設立二支軍隊,不屬於四個軍團,一支是代郡的駐守軍隊,包括有四千步兵,二千騎兵,和五十輛戰車,共計六千一百五十人,由季逢孫指揮。因為現在代郡是高原的根據地,相當於首都的地位,因此單設一支軍隊在這裡駐守,也是在情理之中的。而且這支軍隊將不設專門的後勤隊。
另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