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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歷史的重新構建

安撫使照例兼任禁軍軍區的馬步軍都總管等軍事職官,同時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

為防止安撫使權力過重造成危害,趙宋又設“走馬承受”一職。

走馬承受最初僅密察將帥的言行舉動,不涉它事。

後又增加監察本路將帥、人事、物情、邊防及州郡不法事之責。

要求“事無鉅細,皆得按刺”,並且每年一次赴闕直達奏事,如有邊警急報,不時馳驛上聞,還許風聞言事。

路的漕、憲、倉、帥四司都屬於中央的派出機構,分別執行中央各部門的命令,並沒有一個凌駕四司之上的機構或個人。

如此一來,各路的財、政、刑、兵、監等權分屬不同的機構和個人掌管,也就不會對中央形成太大的威脅。

所以,趙宋地方行政區劃其實不能算真正的三級制,頂多算二點五。

即使是州—縣兩級,也多采用差遣制,並在州內設定通判,以監察知州履職。

這些改革,實則是趙宋接受前代潘鎮割據的歷史教訓,不斷削弱地方權力的舉措。

另一大改革是派文臣知軍、州事,以代替自唐末以來的節度使之職。

軍、監都是特殊的行政機構。

軍始於唐,當時稱軍鎮,屬軍事系統,多設在邊區,只管軍隊不管民政。

監則是國家經營的礦冶、鑄錢、牧馬、製鹽等專業性的管理機構,五代初就已出現,也是在趙宋演變為地方行政區劃單位。

五代末世,秩序崩潰,軍既管兵馬,也轄土地、民政,但各軍、監皆不轄縣。

至趙宋,軍演變為地方行政區劃單位。

軍、監有領縣的或不領縣兩種,這也是劃分軍、監究竟屬於州級還是縣級的依據之一。

趙宋之所以採取這種令人看著就頭大的地方行政機構設定,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尊崇守內虛外的基本國策,追求極致分權的效果。

所以,趙宋的孱弱雖然表現在軍事上,但在行政設定上就已經埋下了根源。

這種繁雜的行政設定又會造成行政機構疊床架屋,官僚人浮於事等問題。

不改變這種極致分權的行政體系,軍事上做再多的改革都只會是鏡花水月。

指望一代明君再加數位名將就能北伐成功並建立鐵血強宋,只能是痴人說夢。

就算僥倖成功了,也遲早會因為這種不能適應大疆域統治的行政體系而被打回原形。

當然,現在的大同也是割據政權,其國土面積還不如趙宋,自然不具備全面改革行政區劃的條件。

而且,行政體系改革也要尊重客觀事實,統一事權和有效監督必須兼顧。

趙宋雖爛,但也在魏晉南北朝的基礎上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該繼承的還是得繼承,沒有必要因為他爛,就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因此,“幷州令”主要是撤併原本宋、遼邊境因軍事對峙而大量設定的軍州和城寨,以及部分浪費行政資源的單縣州。

以此減少屯駐兵力,並精簡行政機構,騰出新王朝急需的行政人才。

至於宋遼兩國為爭正朔而重複的設定的一些地名,暫時並沒有調整。

“幷州令”只是第一步,待大同國土逐漸擴大,新的形勢呼喚新的機構設定時,徐澤自會啟動下一步的戰略。

……

ps:好吧,我坦白,遼宋兩國重複的地名太多,修改是個大工程,寫多了就變成了水字數。

更關鍵的是修改了地名還得做一套全新的地圖,不然書友們看書會很懵,但改圖需要非常專業的知識,這點真難倒了作者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