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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從此上山創事業

夏日十里不同天,遠在四百多里外的梁山,徐澤自是看不到白虹貫日這奇特天象,即便是看到了,也沒時間去欣賞。

這一早上,徐澤都在忙活著收拾東西,組織運送,快到巳時,才終於帶著眾人登上梁山。

山上早有褚青安排的相關人員幫忙搬運物資,並引導眾人到指定地點搭建窩棚,褚青則向徐澤彙報近兩日的工作。

梁山原有18戶49人,加上徐澤帶來的19戶72人(去掉田異兩口子,徐澤、王四、穆夯子合算一戶),共129人,其中青壯男子70,青壯女子32,老人9,孩子18。

總共就百來人,也沒太大的聲勢,不到兩個時辰便忙活的差不多了。

上山的都是赤貧戶,除了集中採購的物資,各家其實也沒多少家當,幾十人的搬家,主要耽誤在上下山的路上,倒也沒有花上多少時間。

待眾人忙活得差不多,徐澤便在伙房前的場壩裡,聚集所有人開了一個短會。

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宣佈成立“同舟社”,同舟社保證所有成員不受官府追捕,替成員繳納所有稅賦,成員則要服從同舟社管理和分工。

同舟社開始一段時間實行配給制,爾後,會根據各自任務性質和工作績效,發放數額不等的工分,工分可用以換取生活用品。

同舟社社員為合約制,一期五年,五年後可解除合約離開同舟社管轄區域,所存工分在離開時可折換成實物或錢幣。

大宋治下各類會、社多如牛毛,演雜劇的可結成“緋綠社”,蹴球的有“齊雲社”,唱曲的有“遏雲社”,喜歡相撲的有“角抵社”,喜歡射弩的可結成“錦標社”,喜歡紋身花繡的有“錦體社”,使棒的有“英略社”,說書的有“雄辯社”,表演皮影戲的有“繪革社”,剃頭的師傅也可以組成“淨髮社”,變戲法的有“雲機社”,熱愛慈善的有“放生會”,寫詩的可以組織“詩社”,一群訟師組成“業觜社”,流氓組織“沒命社”,好賭的可以加入“窮富賭錢社”,一群貴婦人因為經常帶珠翠珍寶首飾參加佛事聚會,乾脆成立一個“鬥寶會”,連妓女們都可以成立一個“翠錦社”。

東京樊樓最初是白礬行會的會所,浪裡白條張順是江州魚行的行首,所以,這個“同舟社”倒是不犯忌諱,也不必擔心眾人接受不了。

同舟社社首為徐澤,下設外務部、生產部和保障部。

外務部負責與官府接洽和物資銷售採購,解決其他勢力的窺伺等,部首徐澤,副部首梁義;生產部負責耕種捕魚、採集加工等,部首褚青,副部首熊蒙、黃仲;保障部負責生活保障、照顧幼兒、補網修船等,部首暫由褚垠代理,副部首杜遷。

徐澤使用杜遷,並非因為他是“劇情人物”,此人身高臂長,號“摸著天”,有一身三流武藝,為人踏實,雖無威望,但也能得梁山絕大部分人認可,用他,是因為能穩定人心。徐澤還特意問過他王倫的訊息,其人卻茫然不知。

劃分部門後,接著宣佈同舟社暫行社規。

一為明訊號。

凡開飯、晚睡、早起、開會等活動,或需聚眾時,皆以鈴鐺聲為令,鈴聲發出之時,所有人必須噤聲,隨即根據鈴聲後的指示作出相應行動。

若遇緊急情況,則鳴鑼。

二為行佇列。

凡集體活動,必須列隊噤聲。出入時以任務分隊為單位整齊行動。無事不得串門和高聲喧譁,有事必須先報各自負責人同意方可。

三為定賞罰。

一般的賞罰直接和工分掛鉤。若有偷盜、傷人、叛逃、調戲婦女、藏匿武器等行為,處以鞭刑。情節嚴重及聚眾為亂者,殺!

舉報以上行為經查實的,獎勵工分。

經過短暫討論,眾人表示無異議。

其實,大部分人只關心再不用交稅賦,幹得好的話,可以不用再餓肚子。

至於三個古怪部門,以及模糊不清的部門職責和新奇的社規,根本就沒能理解,更談不上什麼異議。

隨後,褚青安排當前生產任務,主要有四項:

捕魚,這不僅關乎日後的鮮魚出售和口糧來源,更是作為防範其他勢力窺伺的前哨,分兩隊,熊蒙、黃仲負責,各帶9人。

採集,採集任務主要是採集蓮子,收割蘆葦,挖掘蘆根和蘆芽等,基本都是青壯婦人,由原梁山漁戶劉全之妻張大嫂負責,其人身健體壯,性格潑辣,不讓鬚眉。

加工,老弱婦孺皆可,由褚青負責,主要編織蓆、簾、筐、籃